定義:國家是壹個政治地理術語。從廣義上講,國家是指具有相同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歷史的社會群體。從狹義上講,國家是由壹定範圍內的人形成的* * *同構形式。
國家是壹個社會組織。在人類社會中,有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壹些社會組織只構成或覆蓋社會的壹部分,而另壹些社會組織則覆蓋整個社會。壹個國家屬於壹個覆蓋整個社會的社會組織。在人類歷史上,除了國家之外,唯壹覆蓋整個社會的組織是氏族。
因此,為了說明國家的特點,不必將國家與不覆蓋整個社會的社會組織進行比較,而只需將國家與同樣覆蓋整個社會的宗族組織進行比較。恩格斯正是通過這種比較解釋了這個國家的特點。
壹個國家的組成要素
學術界對國家的構成要素有兩種觀點。常見的觀點有“三要素說”和“四要素說”。有學者認為,壹個國家由三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Kelson 1946在2006年出版的《法律與國家的壹般理論》中評論說,“傳統理論將壹個國家的領土、人民和權力分為三個`要素‘。"
之後,他在1952出版的《國際法原理》中說:“傳統理論將國家的三要素概括為領土、人民和由獨立有效的政府行使的權力。”美國法學家傑克遜認為,“國際法中公認的國家定義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領土和有效政府。”
有學者認為,壹個國家由四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克雷文認為國家資格的基本要素是定居居民、界定的領土、有效的政府和獨立。我國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認為,國際法上的國家應具備四個要素:定居的人、界定的領土、政府和主權。
在社會科學和人文地理領域,國家是指由人、文化、語言和地理區分的領土。以政治自治為特征的地區;壹個地區或國家的人民;與特定的人相關聯的區域。
壹般國家行政權力機構是國家的象征,是壹個擁有治理社會權力的國家機構,在壹定領土範圍內擁有對外和對內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