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文本包括旅遊資源分類、調查和評價三項核心內容。本標準的附錄A、B和C是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國家旅遊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旅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負責解釋。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國家旅遊局規劃發展與財務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尹澤生、魏小安、張繼林、王黎明、田琛、牛亞菲、李保田、潘肖鵬、周梅和史建國。
旅遊資源是旅遊業發展的基礎。我國旅遊資源十分豐富,發展前景廣闊。它們在旅遊研究、區域發展、資源保護等方面應用廣泛,越來越受到重視。
旅遊業從多方面研究了旅遊資源的含義、價值和應用等許多理論和實踐問題。本標準是在充分考慮前人研究成果,特別是1992公布的《中國旅遊資源普查標準(試行稿)》的學術研究和廣泛實踐的基礎上制定的。
深入探討了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實用技術和方法,以期更適用於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規劃與項目建設、旅遊行業管理與旅遊法規建設、旅遊資源信息管理與開發利用等方面。
本標準是壹項應用技術標準,主要適用於旅遊行業,對其他行業和部門的資源開發具有壹定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