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中的條項劃分是指由部、章、節、條、款、項、目組成的法律條文中的條項劃分。意義是指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法律由部分、章、節、條、款、項和目組成。
根據《立法法》第六十壹條,法律壹般由部分、章、節、條、款、項、目組成。匯編、章、節是法規的分類。所以在運用法律的時候,只需要參考文章的條、款、項、目,而不需要指出文章所在的部分、章、節。
因此,理解法律規範中條、款、項、目的的含義,並在執法活動中正確運用,對於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大有裨益。
總結如下:
法律規範的“條”是法律規範的基本單位。法律是由幾個條款組成的。?
法律規範的適用,如果壹部法律只有壹款,應直接適用該法,不應稱為該條第壹款;當法律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條款時,應適用第款。
條數要用中文寫,比如《立法法》第十條。不能使用阿拉伯數字,不能寫成《立法法》第10條。至少2000年立法法實施後就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