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書法始於張芝、二王,勇於創新,以草書為最高成就,史稱“草聖”。他本人以繼承“二王”傳統為榮,字字有法;另壹方面,他又模仿張芝的草書藝術,創作出壹幅瀟灑莫測的狂草,震驚世界。
顏真卿兩次辭去職務,向他要筆法,可見他基本功紮實。張旭的草書筆法如錐畫沙,含蓄奔放,線條剛勁,圓滑,略參官法,兼收並蓄。構圖上,奔放激情,流暢神韻,草書新風格。
張旭的創作,以其勢不可擋的氣勢和傳神的神韻,使草書在他手中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野草》的出現,空前提高了書法藝術的表現力,書法徹底從實用領域解放出來,成為壹門境界很高的抒情藝術。
張旭簡介:
張旭,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唐代書法家,擅草書,喜飲酒。素有“張典”之稱,與懷素並稱“吳四子”,與何、張、包融並稱“吳四子”,與何等人並稱“飲酒中的”。他的草書類似於李白的詩歌和裴旻。
張旭出生在壹個家庭背景很高的家庭。他師從堂兄陸延元學習書法,成功後受到吳道子和顏真卿的推崇。年紀大了,被提拔或推薦,招賢納士,入了官職,被釋放為常熟縣尉。歷任左巡撫、巡撫,故被世人稱為“張長史”;他於甘源第二年(759年)去世,享年75歲。
在書法上,張善於觀察客觀事物,善於將客觀的自然意象與個人的主觀感受相結合。他既繼承傳統,又敢於創新。通過繼承和創新前人的書法成果,他自己的野草藝術在盛唐達到了壹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