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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忌”起源於何時?2.在中國和其他國家產生了什麽影響?

“四忌”起源於上世紀80年代的香港和廣東,古籍中沒有記載。中國人對自己身體的禁忌;

中國的老百姓只是盡量遠離那些神聖的權威體和不潔的危險體,當然是出於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神秘力量更強的人體通過接觸、視覺、聲音傳遞傷害自己的身體,這是人體對自身以外的禁忌。此外,人民還認為,他們需要對自己的身體采取壹些禁忌的行動,以進壹步確保自己的身體安全。?

赤裸裸的禁忌?

在中國,人們被禁止暴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孩子們可以光著身子跑來跑去,

成年人千萬不要把自己的身體暴露給別人。民間有句話叫“男不露臍,女不露皮”。可能是出於對男性幹重體力活太熱的擔心,也可能是出於對男性上半身無性刺激敏感區域的考慮,所以對男性上半身暴露的限制並不太嚴格。對於女性來說,要求的嚴格程度是驚人的。舊社會的女人,都是普通人,家境好,從小就躲在閨房裏。俗話說“出不了前門,出不了二門”,整天呆在家裏。這意思無非就是把難以包裹的臉和手藏起來,不讓外人看見。因為女性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吸引力”,引起男性的情欲,導致災難。《孟姜女傳說》中,萬喜良為逃避修築長城的辛苦,跳進孟姜女家中,玩水時碰巧看到她裸露的手臂。因此,孟姜女不得不成為萬喜良的妻子。從這個角度來看,裸體禁忌的根源不僅僅是不禮貌或者男女之間的曖昧關系,還有更深層次的信仰根源。也就是在別人看到自己赤裸身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被這個人拿走,占有,控制。這樣壹來,赤身裸體的人已經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只能靠把這個人帶走。但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東西在後來封建禮教的影響下改變了面貌,變得更加隱蔽。直到現在,人們提起壹個人,總會有人驕傲而自信地說:“他,我見過他!””“我認識他!”“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們從小就在水坑裏洗澡。“等等,妳還是能隱約感覺到他在說,“我有他!”“這個占有的概念,當然屬於靈魂的占有!他越熟悉自己的臉和身體,就越牢牢地抓住自己的靈魂!?

現代中國人對裸體還是比較忌諱的,但是已經不像以前那麽死板了。禁止暴露乳房和性器官;對於四肢等不太性感的地方,就隨它去吧;“比基尼”三點式泳衣的接受和人體展、人體藝術的欣賞,標誌著國人在這方面意識的突破和進步。?

骨骼禁忌?

因為相信通過觀看可以攝取和控制靈魂的巫術效果,中國古代就有很多身體意象。骨頭就是其中之壹。王符的《論錢復筆記》。《香烈》雲:“人有其骨,而物猶有其形。”王充的《論衡》。《古香篇》雲:“處理關節之法,乃察膚理以判人之命,無壹不可。”王充還舉了範蠡赴越和廖偉死於秦國的例子。他說:“越王是壹個長脖子、長喙的人。他可以找* * *,但不能找* * *。”“秦王是個人,長著壹雙長眼睛,說話狡猾,有點善良,還有壹顆狼心...妳不能和他交朋友。”都是通過相面和職業來掌握對方靈魂的實證,從而避免。可見有“長頸鳥嘴”“長眼睛長眼睛”等骨骼禁忌。不祥之骨的共同信仰原則壹旦在民間確立,不僅適用於他人,也適用於自身。所以,如果妳有不好的預兆,妳也會害怕自己。當然,這種相論是唯心主義的,但在民間仍有不少信徒。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戰國時期的思想家荀子在《荀子無相篇》中就指出來了。他說:“相人之形色,以吉兇見長,為世俗所稱;古人無有,學者無道。”他還舉了許多例子證明相面法不可信,指出“不如談心。”可見,相面禁忌屬於民間信仰,迷信謬誤的地方早就被明眼人識破了。但是,民間信仰的存在和發展並沒有因為少數智者的覺悟而停止和改變,相面信仰還在以越來越復雜的方式發展和延續。民間有“上身長,輔佐王;上身短,淺福”,“上身長,坐中堂;下半身又長又忙的說法。這是奉承。還有壹種說法是:“上身長,下身短。不吃飯就是懶。“這是工人愛惜自己的壹句俗語。兩種說法雖然立場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它反映了同壹面相上不同位置的不同禁忌,也是相面共同信仰的特例。簡而言之,民間還是相信骨法靈氣的,“骨法是魯的樣子,顏色是好是壞。對於意誌堅強的人,人們通常稱之為“硬骨頭”和“脊梁”。《西遊記》中的白能從壹堆骨頭變成人形,也是中國人相信骨頭是有靈性的證據。《水滸傳》中,宋武用屍骨安葬其兄,今天對故人的悼念寄托在他的骨灰上等等。,這也和骨靈信仰有關。由於民間信仰骨靈,在迷信活動中,凡是骨相不好的人都成為禁忌的對象,骨相不好的人也深感嫉妒,想盡辦法改變自己的黴運。?

生理禁忌?

與骨骼相連的是人體。民間習俗認為,身體也是靈魂依附的地方。《左七年》:“人生開始化為魂,既是魂,也是魂。【瘦】魂,諸神之名。附形之靈為魂,附氣之神為魂。”(見《康熙字典》。鬼部》)或“靈,人是陰神;靈魂,人是陽神”(見《淮南子。說山地訓練。註”)。而“陰陽之不測,謂之神”(見《易經》),則歸於骨肉歸土。回來的都是鬼。所以我們知道,在古人的眼裏,人體的血肉就是靈魂的居所。當血肉回歸泥土,人就會變成鬼。因為這種信仰的存在,有時候人也會有壹種靈魂在體內以示吉兇的精神感受。比如身體某個部位的肉體在顫抖,就被認為是靈魂在顯靈,或者是神靈附體,神靈感召的結果。據《臺省風俗誌》記載,尤氏、陳石、印石身上的肉跳,不僅象征著災難的迫近、財運的喪失等災難,所以對老百姓來說是壹件忌諱的事情。其實人肉跳只是壹種生理現象。由於身體是靈魂的居所,人們非常關註身體的肥胖。太胖不好,太瘦也不好。壹般來說,嬰兒喜歡胖,避免瘦。生下來就是壹個“大胖男孩”和壹個“小胖女孩”,很討人喜歡。如果妳生來就瘦,妳擔心妳是否能成為壹個成年人。年輕的時候喜歡瘦,避免胖。如果年輕人突然變胖,這將是壹個不好的預兆。有句話叫“來世肥,棺材是房。”中年人發胖很正常,太瘦往往是生病的征兆。老年人喜歡瘦,避免胖。所謂“有錢難買老人瘦”,老人越瘦精力越旺盛。然而,中國人仍然認為胖是壹種福氣。我有幾天沒見到妳了。遇到妳,總是說對方“胖”“胖”,不想說人家瘦。人又瘦又倒黴,不是有病就是“窮”。所以,無論年齡還是健康,見面說“妳又胖了”是絕對正確的,人家也不會怪妳。如果妳說,“妳又瘦了”。聽者會想:“真的嗎?沒有?”少壹點心眼,回去真的會生病。這就是禁忌的作用。?

紋身禁忌?

除了血肉,人體的皮膚也有禁忌。紋身禁忌是很常見的壹種。據說中國56個民族都有紋身。現代學者普遍認為,文身是民族發展初期的習俗。方法是用針在人體的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狀或幾何圖形。有的染了,有的沒染,壹般用作圖騰符號。《莊子逍遙遊》中有壹句話:“宋人稟賦,適越,越人破了文身,無用。”許多歷史記載也記載了少數民族的紋身習慣。直到現在,這壹習俗仍然在許多少數民族中流行,如傣族和基諾族。紋身壹般從十五六歲開始。很多人壹生中都會紋好幾次中文紋身。男女都有,女的大多只刺腿,花紋類似衣服上的寬包邊花紋;有胳膊有腿的男人,人物有動物、花卉、星星、日用器皿等等。紋身的圖式展示了壹些具體的形象。這些具體形象凝聚著民族精神和文化的意義,與各民族的經濟社會發展、宗教觀念和民間信仰密切相關。有人指出“紋身是壹種刻有痛苦和意誌的精神現象學”。紋身的作用有五種解釋:美麗、榮譽、吸引、巫術和象征。與紋身禁忌信仰相關的主要是巫術論和符號論。比如基諾族、傣族等少數民族就有忌紋身的信仰。他們認為壹個人如果沒有紋身,死後就不能加入鬼村的祖先,只能是野鬼。這當然是壹個種族認可的信仰。另外,在自己的身體上刻上圖案,標記出獨壹無二的自己,是不是也意味著經常離開身體旅行的靈魂,在回歸自我的時候,不會認錯,不會猶豫?如果它有這個意思,那麽如果妳沒有紋身,妳就有失去靈魂的危險。其他民族將紋身視為抵禦侵害、防止災難、增強自身魔力的壹種方式,具有巫術作用。臺灣省高山族的泰雅族女子,婚前都要“掩面”,就是在臉上紋三個藍色的圖案。有的額頭和下巴上有放射狀的藍色條紋,吹噓自己很會持家,會織布等。男人的下巴也要紋上藍色條紋,表示威武勇敢。其實這些紋身不僅有美容的功能,還有巫術的功能。他們認為“掩臉”的結果會增強他們應對新生活的能力,確保他們不會受到陌生人的傷害。如果有人紋了不該紋的圖案,也會受到懲罰。因為不同圖案的紋身有不同的含義。高山族的中國人身上還有很多特定的禁忌。比如泰雅族紋身,必須是處女,處女。私下結婚的人禁止紋身。紋身手術期間禁止孕婦及其丈夫探視,否則認為傷口會大量出血。紋身傷口愈合前,禁止與外人見面。壹般女性月經期間不做手術,部分同族不做手術就死了,家人不做手術就設陷阱狩獵。如果違反了這些禁忌,紋身就很難成功。排灣族還有月嫂不做手術、有人打噴嚏不做手術、放屁不做手術等禁忌。我想,新月的時候,文身會潰爛;打噴嚏或放屁時,聽到聲音靈魂會起飛,不安全。夏塞人和泰雅族人也規定紋身前不能吃動物的血和內臟,否則紋身時出血會更多;不能吃鍋巴,否則皮膚會變硬,手術會很痛苦;不要吃鹽,不要抽煙,不要吃橘子,不然圖案會變色。不要吃魚,不要吃饅頭,否則傷口會癢。排灣人如凱,手術後在傷口愈合前,不宜吃米飯、豬肉、鹽、豆類或烤紅薯,只能吃紅薯、漿糊等蔬菜。泰雅族人紋身時不允許穿花衣服,尤其是紅色衣服。漢族也有紋身習俗。比如《水滸傳》中的九紋龍史,以及其他習武者的文身,都是這種習俗的殘余。進入階級社會後,紋身也被用作等級地位的標誌或作為秘密社團的成員。總之,所有強調紋身的地區都禁止紋身。只是那些紋身習俗早已褪去的民族,紋身禁忌的枷鎖才消失。現在中小學生身上,或者青年男女之間偶爾看到的臂花、胸圖,更是流行遊戲,更別說紋身了,更別說紋身禁忌了。但是,妳能想到它也是某種文身風格的殘余遺物嗎?我覺得也可以這麽看。?

裸體禁忌與身體禁忌——中國人對自己的身體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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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5 12:58:33

形象禁忌?

中國流行人體由“形”和“氣”組成。形、容,而且,形是骨,即外貌、形狀、容色等物質實體;生氣的人,休息,神的繁榮,也就是精神的存在。形式,形式;氣,生命力。俗話說,“形者生於宅,怒者生於元”(見文子《辯章》)。王充《論衡與毒》說:“萬物生而有活力。”所以無論是“身”還是“元氣”,都是要由人體來守護的,壹個不能丟,壹個受損兩個受損。形和元氣是否完好,直接關系到靈魂的穩定,因為“魂附於形,魂附於氣”(見《春秋正義》、《左傳》卷四十四,疏),所以形與氣的關系,也就是身與魂的關系。所以,在與人體相關的禁忌中,中國不僅有身體禁忌,還有靈魂禁忌。如何體現靈魂的禁忌?中國人很容易把自己的靈魂形象化成圖像。在中國人的普遍觀念中,人們認為壹個人的影子與人體是相似和相關的。身為陽,象為陰,所以感覺影子講的是我的靈魂,或者是我生命中與靈魂有關的重要的東西。人的身體裏有靈魂才會有影子。鬼沒有影子。如果壹個人失去了自己的影子(相信完全有可能),那麽這個人就會變成鬼,失去生命。同樣,如果壹個人的影子被別人破壞了,那麽他的身體也會生病或受傷。如果妳想詛咒或傷害某人,妳可以悄悄地踩在上面,或者用刀子或釘子偷偷割開某人的影子,通過這種手段達到目的。所以中國人是忌諱的,禁止別人踩自己的影子。如果身體生病或受傷,找不到其他原因,他們會回憶是否有人踩到或傷害了自己的影子。在收集死者,給棺材蓋上蓋子的時候,也要特別小心,不要讓自己的影子被釘進棺材裏,以免危害身體健康。下葬的時候也要退到離墳壹定距離的地方,用繩子把棺材繼續往墳裏套,以免自己的影子掉進墳裏傷到自己。陰陽師總是站在影子落不進墳墓的坑邊,指點埋葬的事。掘墓人和擡棺人用布條把自己的手腕裹得緊緊的,讓自己的影子牢牢地貼在自己身上,否則影子掉進墳墓裏會不吉利。?

陽光和燭光投射出來的影子,與鏡中的影像聯系在壹起,感覺鏡中的影像也是我的靈魂。中國的文學名著《西遊記》、《紅樓夢》以及許多民間傳說、民間故事,都有“魔鏡攝魂”的情節描述。普通人也覺得照鏡子不要太過分。照鏡子越多,老得越快。因為當妳照鏡子的時候,妳的靈魂會被帶走。照此反復,靈魂會受損,人體也會受損。?

當照相機在中國發明並開始使用的時候,很多中國人都不敢拍照,害怕這會損害他們的生命力。據說連慈禧太後都相信這種說法,認為攝影有失魂落魄的危險。直到現在,還有人很認真地解釋說,拍照會像洗澡壹樣傷人。洗澡會損傷身體,攝影會帶走真正的靈魂,這兩者都是需要避免和忌諱的。現代攝影技術,加上鎂光燈的閃爍,加深了這種擔憂。甚至有人說拍照會導致失血。有些人甚至擔心照片沒有把全身都拍進去,認為不拍腿腳照片會導致自己真的失去腿腳;如果不拍頭部,只拍半個身體,會比較忌諱,不敢拍。然而事實是,相機越來越多,喜歡拍照的人越來越多。似乎只要能留下滿意的畫面,人們就不會在意自己的靈魂和肉體是否會受到折磨。?

在照相機被廣泛使用之前,人們仍然害怕肖像。壹旦妳的形象被畫在紙上,妳的靈魂就被帶走了。在古代,逮捕罪犯的方法是畫壹幅畫,貼在城門和交通要道的路邊,以識別罪犯。同時也包含了先俘獲罪犯靈魂,再抓捕真兇的意思。壹些魔術師和巫師還可以根據圖像判斷罪犯的行蹤,甚至控制罪犯誘捕他們。因此,中國人壹般不願意讓人給他們畫肖像。人們認為,如果妳想懲罰壹個人,妳可以畫出他的肖像,燒掉它,或者刺穿它,這至少可以傷害他的靈魂,如果不是直接傷害他的身體。直到現在,這種方法壹直被用來對付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元兇,不管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不管他是普通人還是領導。如果不是真實的人像,而是壹幅漫畫,誇大某個人物的某些特征來表現幽默感或諷刺意味,那對中國人來說就更不能容忍了。無論如何,畫家覺得這是對自己的壹種羞辱,或者至少是壹種讓自己陷入尷尬境地的羞辱。這還是形象禁忌的想法。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中國的漫畫只能畫某壹類匿名人物。他信仰的根源與偶像崇拜和精神崇拜密切相關。在中國民俗書信中,存在和形象是同壹的。人的形象、肖像、雕像,和人本身壹樣,都是人的靈魂的公寓,甚至這些形象、肖像、雕像都是人本身。就像那個穿紅衣的年輕女人嫁給了壹尊木雕的女戰士;像《原野》裏的老婆婆針灸偶像;傳奇故事中描繪的場景,如神筆好馬、葉公·龍浩、畫中人以及男孩和女孩、牲畜、房屋、器皿等的雕像。死者葬禮時焚燒都是這種民間信仰背景下的現象。因此,中國的意象禁忌有著悠久的民間文化傳統和深厚的民間信仰基礎。?

色氣禁忌?

還有色氣與形像相關。色,《說文解字》曰:“燕齊也。”今天有個外貌和顏色的說法。顏,指眉心。壹個人外貌和氣色的變化,可以看出他心情和體質的好壞。“若有暖心,燕法池”。《周樹》說:“妳笑,妳就出來;憤怒,傲慢;想要色彩,就會快樂;恐,薄而下;悲傷的顏色是平靜的。”可見色是氣的表面,氣在色。漢語和英語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中國人戒淫好色。要避免接觸帶有色相的人體作為不潔人體。我相信淫損元神(這壹點後面會在《性交禁忌》中詳細討論,這裏就不贅述了)。人要不負眾望,相信不負眾望傷身體。淫蕩意味著不沈溺於性的欲望;所謂“對的配壹定要幹凈,惡的婚不能拴。”如果妳好色,不僅會失去活力,還會遭報應,這是大忌。失望意味著不和別人吵架。和為貴,貴在貴。如果是為了贏而和別人吵架,勢必會把小恩怨變成大仇恨,傷財害命。也是大忌。但如果是正當婚姻,自強不息,還是可以“向往美好”,應該“爭口氣”。?

人們把久病後身體虛弱的人稱為“氣虛”,身體虛弱的人容易招致災難。放縱也會導致“氣虛”,所謂“陰虛”也是如此。氣虛是靈魂衰弱無力的標誌。此時避免外出,以防邪氣墜落。為了增強抵禦鬼祟入侵的能力,人們經常用朱砂裝飾身體,或者在不得不外出時攜帶桃枝、佩戴紅色頭巾以辟邪。?

突然疲勞也是民間大忌。原本很堅強的人突然失去了力量,似乎沒有了原因,這是很可怕的。這種情況總是壹種不好的預兆,很可能是靈魂將要離開的先兆,所以民眾是非常忌諱的。南方有句俗話:“死了就沒力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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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在使用筷子時有十二種禁忌。

在中國,使用筷子吃飯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古代也叫“筷子”,日常生活中筷子的使用很有講究。壹般我們在使用筷子的時候,正確的使用筷子的方法是右手握住筷子,用拇指和食指握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握住筷子,筷子的兩端壹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中,吃飯前筷子壹定要整齊的放在飯碗的右側,吃完飯壹定要整齊的放在飯碗的中間。但是絕對禁止使用以下十二種筷子。

1三長兩短:這是指在用餐前或用餐中,把筷子放在長短不齊的桌子上。這種做法不吉利。通常我們稱之為“三長兩短”。意思是“死亡”。因為以前中國人認為人死後要放進棺材裏,而人在蓋棺之前放進棺材裏,棺材是由兩塊短板組成的,兩邊底部有三塊長板,五塊板合在壹起做成的棺材恰好有什麽意外,所以極其不吉利。

2仙導:這種做法也是極其不能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拇指、中指、無名指、小指拿筷子,食指伸出。這在北京人眼裏叫“罵大街”。因為吃飯的時候食指伸出來,總是指著別人。北京人壹般向對方伸出食指時,大多帶有指責的意思。所以用筷子吃飯時指著人,等於指責別人,和罵人壹樣,是不能允許的。還有壹種情況也是這個意思,就是和別人說話,吃飯的時候用筷子指著人。

3針會發出聲音:這種做法也是不可接受的。做法是把筷子的壹端放在嘴裏,用嘴去背,時不時發出嘶嘶的聲音。這種行為被認為是卑鄙的做法。因為用嘴吃筷子本身就是壹種不禮貌的行為,而且伴有聲音的時候就更討厭了。所以這種做法壹般被認為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不允許的。

4敲杯:這種行為被視為乞丐討飯,其做法是吃飯時用筷子敲盤子、碗。因為以前只有乞丐用筷子擊打乞討碗,發出的聲音伴隨著嘴裏的哭喊聲,才會引起行人的註意,給予施舍。這種做法被認為是極其卑劣的,為他人所不齒。

5.拿著筷子巡城:這種做法就是手裏拿著筷子,什麽都不做。用筷子巡視桌子上的菜,知道去哪裏拿筷子。這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狂妄自大是極其令人反感的。

6粉絲挖墳:這是指在菜裏手裏拿著筷子,為了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壹樣。這種做法類似於“逛城”,既沒教養又無聊。

7淚珠:其實這是用筷子夾起妳盤子裏的菜,手不利索,湯灑到別的菜裏或者桌子上的時候。這種做法被認為是嚴重的失禮,也是不可取的。

8倒掛幹坤:也就是說吃飯的時候倒掛著用筷子是很被人鄙視的。俗話說,人餓到連臉都不在乎了,那就絕對不能把筷子倒過來敲。

9定海深圳:吃飯時用筷子夾盤子裏的菜是不行的,被認為是同桌用餐人員的恥辱。在吃飯的時候做出這樣的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豎起中指,意思是壹樣的,這也是不能接受的。

10公共場合燒香:經常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為了方便快捷,在飯菜裏放壹雙筷子。被人們視為不敬,因為北京的傳統是給死者上香的時候要這麽做。如果妳把壹雙筷子插入妳的米飯,它將被視為與給死者上香壹樣。所以,把筷子插在碗裏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11十字:

這壹點往往被人忽視,吃飯時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因為北京人認為在飯桌上打叉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盤否定,就像這本書裏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打叉的性質,是其他人無法接受的。另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因為以前我只有在打官司的時候才用叉子做懺悔,這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可以的。

12:所謂“落地休克”,就是不小心把筷子掉在地上,這是壹種嚴重無禮的表現。因為北京人認為所有的祖先都埋在地下,不應該被打擾,筷子掉在地上打擾地下的祖先是壹種極大的不孝行為,所以這種行為是不被允許的。但是有壹種方法可以打破它。筷子壹落地,妳就要按照妳坐的方向,迅速用已經落地的筷子在地上畫壹個十字。它的方向是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我不應該打擾我的祖先,然後我會拿起我的筷子說我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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