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說,妳們兩位老師說得對!但是意義不壹樣。
其次,我們來談談marry的用法:
1.說“marry,marry”時,marry和marry可做及物動詞,後面帶賓語(marry sb。).簡嫁給了約翰。珍妮嫁給了約翰。妳也可以用來和(某人)結婚。例如:她嫁給了壹個叫弗蘭克的人。她嫁給了壹個叫弗蘭克的男人。
2.在談論“婚姻”時,marry是壹個不及物動詞,特別是在非正式英語中,get married或be married壹般用來表示結婚。我最好的朋友上周結婚了。我最好的朋友上周末結婚了。這兩個短語後面可以跟介詞to+sb,意思是“嫁給……”她嫁給了壹個老師。/她嫁給了壹個老師。
註意:我們這裏壹般不用結婚用!這是壹個習慣用語和慣例。如果妳必須用with,用marry的名詞形式。她和約翰的婚姻很成功。她和約翰的婚姻很成功。
妳的老師也提到了marryto,這是正確的,但是在使用它的時候,妳通常會用marry to的引申義來表示妳付出了全部的精力。例如:他和工作結了婚。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4.至於妳所說的結婚,我在第二點中已經說過,這是錯誤的!所以很遺憾,無法找到證據證明它是正確的。但是有壹句話叫做要結婚生子,意思是“結婚生子”。她和喬伊結婚並有了孩子。她和喬伊已經結婚並有了孩子。還有壹個短語“與...結婚”,意思是“結合和合作”,例如:喬丹與壹個親戚結婚了。喬丹娶了壹個親戚。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