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58,11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中的聲調符號是:平調(ˉ)、升調(ˉ)、上聲(ˉ)、降調(ˋ)和輕聲(ˋ).這種方法解決了區分不同聲調漢字的問題。
音調的含義
聲調是指聲音的音調。單詞有音調,單詞有音調,句子有音調,語言有語調,每種語言都有自己的音調。壹般來說,“調”是指“字的聲調”,即每個字的原調,也叫“聲調”。在分析漢語語音結構時,往往將每個語音單位分為聲母、韻母和聲調三個部分。
劉福(半農民)把漢語發音分為五個部分:頭、頸、腹、尾和靈,實際上是五個部分:聲母、韻母、韻母和聲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