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法律。例子;模型。模仿。量詞用於子項或獨立段落的字數。連詞表示承接,相當於“剛”和“然後”;。表示因果,相當於“剛好”;。表達對比相當於“正好”;。
表示轉折,相當於“但是”;。表示假設,相當於“如果”。副詞。表達判斷相當於“是”和“是”;。表示限制,相當於“only”和“唯壹”。助詞用在數詞“壹”、“二(再)”和“三”之後,用以表示所列原因或理由。
則(拼音:zé)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這個字最早出現在西周的金文上,古字形是從刀到鼎,用刀描繪鼎紋的含義。刀雕“鼎”穩定,故以此為準繩。規則的基本含義是規範和準則。從準則到規則,再從規章制度的子項到量詞。
“則”用作動詞表示...是準則和標準。用作連詞,表示時間上的連續性或因果聯系,也表示轉折,也表示兩個相同詞之間的讓步。“則”用作副詞,表示肯定的判斷。用於序數時,“則”表示列舉原因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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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和規範的含義來看,“然後”也可以指普遍遵守的規定,如原則和規則。規範和法律是學習的標準,“然後”壹詞被擴展為榜樣和模型。這正是成語“以身作則”的意思。“則”由典則引申為觀察和模仿,用作動詞,如《論語·泰伯》:“唯天為大,惟堯為之。”世界上只有天才是偉大的,只有姚才能模仿上天。
所有規範和法規都有多個內容,它們必須單獨列出,因此每個規範和法規稱為壹個。這樣,“則”就引申為量詞,現代漢語常用來衡量短文,如兩則新聞和三則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