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根據其功能和適應癥進行分類。在上述分類的基礎上,它們被適當地分成幾類,不需要再細分。壹般可以大致分為:1、抗菌消炎藥(成人藥和兒童藥可以放在壹起)、2、消化系統藥、3、呼吸系統藥、4、泌尿系統藥、5、婦科藥、6、兒科藥、7、註射劑。GSP檢查不需要按功能和適應癥進行高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