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子事母的典故是什麽?這是什麽意思?
葬子事母是晉朝的事。有壹個姓郭的家庭,壹個非常富有的家庭。後來,由於他父親的去世,他的財產被郭巨分給了他的弟弟們。作為家中的老大,他承擔起贍養母親的責任。然而,雖然他很孝順,但賺錢能力略弱,很快他的家庭越來越窮。他的妻子也生了壹個兒子,老太太非常愛他。這讓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就連家裏的溫飽都成了問題。老太太心疼孫子,經常把飯省下來給孫子吃。當郭巨看到母親饑餓的樣子時,她非常內疚,所以她和妻子商量說只有壹個母親,孩子可以再生。現在家裏這麽窮,不如先把兒子埋了,好好照顧母親,等生活條件好了再再生壹個寶寶。很快這個想法就付諸實踐了。晚上,我挖了壹個坑來埋葬我的兒子,但我在坑底發現了壹堆黃金。據說上帝被郭巨對母親的孝心所感動,把它賜給了郭巨。郭巨得到這筆錢後,他全家過上了好日子,孝順的名聲傳遍了全國。孝順父母是理所當然的事,但郭巨的做法太極端了。盡管《二十四孝》中仍有“葬子報母”的故事,但邊肖也建議每個人都看看它,不要模仿它。與其活活打死孩子讓老母親過上好日子,為什麽不努力賺錢呢?這是活生生的生命,不是不想要就扔掉的玩具。如果不是因為黃金,孩子被活埋,然後生下孩子,郭巨和他的妻子不是好父母。這樣冷血殘忍的事情更不適合宣傳和歌頌。這個故事應該是用來諷刺愚昧和孝順的。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人類的責任,但不能用如此極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