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儀禮》有四種版本,即《代代本》、《戴孝本》、《清譜本》和劉向的《別錄本》。在這類傳記中,十七篇分為四類:冠婚、宮廷訂婚、喪葬祭祀、故鄉拍攝,但只有三篇順序相同,其余各有不同。四部傳記中,以戴笠版最為合理,按冠、婚、喪、祭、鄉、射、韓、聘八綱排列。《悼念》據說是夏紫寫的,所以列在最後。劉向的《別錄》是根據有關冠、婚、鄉、射、求偶、訂婚等儀式的十篇文章和有關喪葬祭祀的七篇文章寫成的。這可能是因為前十篇屬於吉禮,後七篇屬於兇禮,所以按照吉兇人神的順序排列。戴孝本設置的文章數量是最混亂的,似乎是雜亂無章的。1957年間,甘肅武威磨子子6號漢墓出土了壹批伊犁竹簡。經過專家研究,它們是侯家慶典的流行復制品。鄭玄認為的書“吉兇之亂”,劉向的書《別錄》是“吉兇之序”,所以采用了《別錄》。
《十七禮》涉及到古代貴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宋代王應麟根據《李周官純大宗博》中對儀式的分類,將十七件分為四類:特祭餵禮、少年獄餵禮、酉祀,為吉祥之禮;《喪服》、《士喪禮》、《晚禮》、《士禮》等四篇記載了喪禮,這是壹種激烈的儀式;《會士》、《洞房禮》、《朝拜禮》等三篇,記載賓主相見的儀式,屬於賓禮;《加冕之禮》《士驚之禮》《鄉飲之禮》《鄉射之禮》《顏之禮》《大日射之禮》《公吃之禮》等七篇,為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