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確定性
對於給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確定的,任何對象要麽是給定集合的元素,要麽不是。
示例:“大於1的實數”可以構成壹個集合。
2.相互關系
在任何給定的集合中,任何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對象,當同壹對象包含在壹個集合中時,它只是壹個元素。
3.混亂
集合中的元素是相等的,沒有順序。因此,判斷兩個集合是否相同,只需要比較它們的元素是否相同即可,不需要考察排列順序是否相同。
定義
集合是數學的基本概念之壹。具有壹定屬性的事物的總體稱為“集合”,元素是構成集合的壹切事物。
研究集合運算及其性質的數學分支稱為集合論或集合論。集合的定義非常廣泛,不僅限於數學,還廣泛應用於生產和生活中。構成特定集合的所有具有特定屬性的事物都可以稱為元素,因此元素的定義也非常廣泛。
壹些指定的對象集合在壹起形成壹個集合,其中每個對象稱為壹個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