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壹般有兩個用途,壹是借鑒它使用的方法,二是支持觀點。如果只是借鑒了別人論文中使用的方法,或者給出了壹些啟發性的信息,就不必引用了。當然,如果論文需要說明方法,那就引用。而如果文獻是用來支持妳的觀點的(目前研究情況下的文獻也是用來支持妳的觀點,證明妳的研究沒有被研究過的),就必須加到論文裏。
順序編碼系統的具體安排:
參考文獻按其在文中出現的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放在方括號內。如果文件被重復引用,則在文本中用相同的序列號進行標記。壹般來說,引用壹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範圍)列在以下參考文獻中。
格式為作品的“出版年份”或期刊的“年份、卷(期)”+“:頁碼(或頁碼範圍)。對於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每篇參考文獻的序號標記中列出每處的頁碼或頁碼範圍(有些出版物也將能表明引用文獻位置的信息視為頁碼),並置於方括號內(只列出數字,不加“P”或“page”等文字和字符。
頁碼範圍中間的線是半字線)並用上標標出。如果作為文本出現的參考文獻的序列號後面需要有頁碼或頁碼範圍,則頁碼或頁碼範圍也應該是上標。作者和編輯需要仔細核對順序編碼系統下的參考文獻的序號,使序號與標明的文獻完全相同後的參考文獻列表壹致。另外,參考文獻的頁碼或頁碼範圍也要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