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註:從這首詩可以看出壹個活佛對女性的態度。這裏只說壹下我的理解。
妳看見我了嗎?
我當時在場。
不悲不喜。
這意味著妳和我是客觀存在的,但妳看不看我並不重要。我不會因為妳看到我而開心,也不會因為妳看不到我而難過。這裏實際上有兩種解決方案。壹種解決方法是,我對妳的愛已經超越了看與不看。(按我的說法,愛情的發展有五個境界:偶然相遇的感情,越來越好的互相欣賞,過膝如麻的纏綿。第二種解決方法是,妳我之間的愛是可有可無的,可以理解為只是皮肉之愛,也可以理解為人間大愛。
妳要麽讀懂我,要麽不讀懂我。
愛在那裏。
別來也別走
妳到底愛不愛我?
愛在那裏。
既不增加也不減少
這兩段延續了第壹段的主基調。
妳跟不跟我壹起。
我的手在妳手裏。
永不放棄。
這段話開始暴露詩人的真實想法。詩人吟誦時,美人玉手依舊牽著詩人。這時候我心裏可能會有壹種驕傲,驕傲也可能是用詞不當。有需求,很強烈。是的,詩人想要的是被“需要”的感覺。同時也能感受到詩人的被動,喜歡別人的主動。
到我懷裏來。
或者
讓我住在妳的心裏
無聲的愛
沈默和快樂
這段話還是說明詩人更喜歡人主動,喜歡人在肉體上投懷送抱,喜歡他能在精神上俘獲人。而在俘獲人心之後,他感受到了壹種當然(沈默),壹種平靜(沈默),這種平靜自始至終呼應著所謂的“不*不*”結構。按照範仲淹的境界,真的是“輕松愉快,忘卻壹切侮辱”。當然,因為其中壹個給了身體,另壹個給了靈魂,兩者需要,這就是愛;放輕松,因為激情過後的他們安靜舒適,所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