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俗話說“妳從錯誤中學習”。
(2)這是壹個完整的引號,引號內有壹個句號。
2、部分引號,引號中的句號:
(1),*抽簽的結果,爭論的是“儒家是?亞洲四小龍?經濟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這是部分引號,句號應放在引號之外。
(2)還應註意,句末的任何問號或感嘆號都要用引號括起來。
3.濫用和引用:
(1),*當太陽完全被月亮遮住時,與女神般若隱若現的“海爾-波普”彗星相比,清澈的水星在漆黑的太陽旁邊閃閃發光,金星和木星也在天上。?
(2)根據《標點引用法》中引號的引用範圍可以看出,句中的“海爾-波普”不是重點討論的對象,也不是有特殊含義的詞,故引用不當,屬於濫用,應予刪除。
擴展數據:
首先,標點符號分為三類:點、標、符。點表示口語中不同長度的停頓,標簽表示書面語中詞的性質或功能。
1,點:句號(。),問號(?),感嘆號(!)、逗號(,)、停頓(,)、分號(;)和冒號(:)。
2.標簽:引號(" ")、括號[()] {}]、破折號(─)、省略號(...),項目符號(...)、書名("")、區間(...),以及連字符(。
3.符號:註釋號(*)、禁忌號(×)、空格號(□)、斜線號(/)、識別號(▲或●)、替換號(~)、連珠號(……)、箭頭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標點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