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通過寫關於植樹造林的詩,在人們心中種下綠色的種子,用他自己的話說,他為植樹造林分擔了壹些工作,讓更多的人參與到綠化祖國的偉大事業中來。
1964 65438+10月,79歲的董老到湖北考察,期間壹直關註林業,思考林業發展。他在湖北林業座談會上講了兩個建議,都是以詩的形式寫的,通俗易懂,引人入勝。
65438年10月8日,他寫了壹首詩《農村應大力發展林業》,共32行。他對農村植樹提出了完整的建議,特別是創造性地提到了林權問題,鼓勵林權確權,堅持“誰種誰種”、農民種的樹歸個人所有的政策,以提高群眾植樹的積極性。時至今日,這些觀點仍然很有指導意義。他在詩中寫道:“按照規定,林權既是私有的,也是公有的。集體隊立公約,護林責任大。見縫插針,地不自由...三十年了,滿眼都是綠。樹皆有用,其資源取之不盡。”65438年6月4日+65438年10月,董老寫了壹首詩《鐵路公路邊種樹》,共56行,五部。以詩代論,闡述道路綠化的意義。“在鐵路和公路旁邊,有植樹的潛力...有美景,宜有不宜無。從經濟角度來看,道路必須與樹木和諧壹致...路有五十萬,數億是真的。如果妳種壹片速生林,需要十年才能長成有用的材料...查路政別忘了樹。
如果妳每年都有收入,妳也必須進入會計...三到五年,而且沿路都有林帶。員工互相認識,成為新氣象。"詩寫好後,抄送中南局書記、湖北省委第壹書記王、河南省委第壹書記劉建勛、廣東省委書記、副省長林黎明、國務院副總理兼農林辦主任鄧子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