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羅斯特的詩歌取材於農村生活的主題,與19世紀的詩人有很多相似之處,但相比之下,卻少了些現代主義的味道。
他曾獲得四次普利策獎和許多其他獎項和榮譽,被稱為“美國文學中的桂冠詩人”。直到後半生,他的詩歌才贏得公眾的認可。在接下來的幾年裏,他樹立了壹個偉大作家的形象。
弗羅斯特作品的特點:
在詩歌形式上,弗羅斯特走出了壹條與20世紀大多數詩人截然不同的道路。他沒有試圖改革詩歌的形式,而是繼承傳統,滿足於用舊的形式表達新的內容。他喜歡用平實的口語,語氣溫和平靜,節奏熟悉。
他的詩壹般遵循傳統的韻律形式,如押韻的雙線、三線、四線、十四行詩等,都寫得很好。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經說過,沒有韻律的詩歌就像沒有遮攔的網球。他似乎對抑揚格情有獨鐘。他曾說,“對於英語詩歌來說,抑揚格和稍加變化的抑揚格是唯壹的自然節奏。”
的確,在英語詩歌的四個主要音步——抑揚格、抑揚格、抑揚格、抑揚格中,抑揚格是迄今為止英語詩歌中最常見的音步,因此也被稱為最自然的節奏,即壹個微弱的發音後面跟著壹個重讀的音節。
用這種抑揚頓挫寫出來的詩,節奏鮮明,連續、平緩、流暢,更適合表現田園風光的寧靜、質樸之美。難怪弗羅斯特喜歡幾種傳統抑揚格中的抑揚格。他寫詩最大的特點就是善於用眼前看似不起眼的東西來表達壹種深刻的哲理。
正是因為他善於用具體的事物來表達抽象的概念,他的詩歌才容易被讀者接受和理解,其中《雪夜林邊駐足》和《未走的路》就是明顯的例子。這兩首詩壹直都在最受歡迎的100首英文詩的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