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羅斯特的詩歌創作生涯很長,從本世紀初壹直持續到遠遠超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60年代。此外,他擁有持久的讀者群,因此他是美國重要的偉大詩人,跨越了現代和當代兩個時期。弗羅斯特假裝是壹個現實主義者,但他說:“現實主義者有兩種:壹種是展示壹個有很多汙垢的土豆,以表明它是壹個真正的土豆;另壹方面,我喜歡擦洗過的土豆。”他說,“我傾向於做第二個。”在我看來,藝術的作用在於凈化生活。“他相信詩歌的積極社會效應。因此,盡管他以田園詩人而聞名,但他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田園詩人,也不同於他同時代的壹些逃避現實、沈溺於自我尋求的現代主義詩人。他還活著。他認為個人不能脫離社會,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的種種弊端持批判態度。但他對那種惱人的社會問題的反應,往往是悲而不傷,怨而不怒,如果偶爾有“吵架”的味道,那也不過是如他自己所說的“戀人之間的吵架”。“他相信人類精神中有壹種東西足以拯救自己,與混亂作鬥爭,那就是愛。在創作方法上,他為自己擬了壹個書名,叫《聚玉派》。所謂引隅,就是局部表現整體,個別反映壹般,以小見大,近則遠。在1946他的壹首詩的序言中,他寫道:“詩不過是由隱喻構成的”,“每壹首詩本質上都是壹個新的隱喻,否則就不是詩”;他還說,“壹首寫得好的詩,壹定是壹個或大或小的象征”。這篇序言的題目是《永恒的象征》,但他拒絕了“象征主義”這個概念。還有壹次,他說他寧願稱自己為“累派”,他尊重他說的話而不表露出來。他主張“詩以趣為始,以智為終”,也就是說,詩要給人以審美享受和思想啟迪。
形式上有繼承有發展,這對傳統來說是大事。他不贊成自由詩,認為“自由詩就是不使用球網打網球”,雖然後來偶爾也打這樣的網球。比如早期的《火與冰》就像壹首自由詩,但他始終重視“句聲”。他的詩歌節奏往往是“松散的抑揚格”,有些押韻是精心設計的,比如“雪夜林邊駐足”。他的語言既不誇張,也不潤色,力求從今天聽到的民間口語和方言中汲取樸實、新鮮、有生命力的營養。他對語言的看法會讓人想起華茲華斯。他認為“詩意的詞語經常出現在普通人的口語中,日常談話的語氣是詩意的來源。”牧場可以認為是最好的例子。弗羅斯特不僅擅長抒情,也擅長敘事。他的敘事詩大多采取獨白或對話的形式,直接使用精煉的口語和方言,有節奏,空白,充滿戲劇性,往往看起來像壹部獨幕劇。《雇員之死》是弗羅斯特敘事詩的傑出代表作,曾被作為獨幕劇搬上舞臺並獲得巨大成功。這首詩描繪了三個人物,描繪得最充分的是那個壹直沒有出現,努力了壹輩子,精疲力竭,最後死去的員工。他窮,自尊心強。他寧願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謀生,也不願卑微地乞求他當銀行董事的有錢哥哥的憐憫。他全力以赴地工作,非常關心他人,誠實,但無知。老了,像壹個被擠壓的檸檬,走投無路,無家可歸,甚至可能死無葬身之地。因為靈魂是高貴美麗的,是女主人瑪麗,她溫柔善良,對同齡人充滿柔情,代表了弗羅斯特所標榜的愛情。而沃倫作為雇主,雖然只是壹個雇傭少量季節工但按照我們的分類標準並不富裕的中上階層農民,但他仍然具有壹個雇主的精神特質。當他想到這個員工的時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它是否有用。和愛情、問題壹樣,弗羅斯特也經常用社會的最小細胞——家庭來象征整個社會。在近200行的敘事詩《壹個雇員的死》中,他寫了美國農業區的生活小插曲,卻反映了整個國家的壹些重大問題,貧窮工人的困境,金錢控制下的人際關系等等。弗羅斯特的詩,無論是抒情詩還是敘事詩,都像簡單的水墨畫:平淡、清淡、有味道。
勤勞善勤閑,成功毀於思。
時間就是金錢!
我思故我在!
不要把頭埋在推車裏,擡頭看看路。
野心鋪就壹條通往天堂的路,勇氣敲開智慧的門。雄心/勇氣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