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安石蘇軾
昨夜西風掠過花園,吹得黃花遍地,金黃壹片。
秋天的花不比春天的花好,所以要小心翼翼地和詩人說話。
宰相王安石寫了壹首關於菊花的詩,寫了前兩句,還沒寫完。蘇東坡看了,不以為然。他以為菊花敢傲霜雪,怎能說落花了。於是他按照原韻繼續最後兩句。王安石壹笑置之。後來,蘇東坡被調到黃州當應永的助手。重陽節後看花,我很驚訝:菊花棚下,真的是金燦燦的,枝頭壹朵花也沒有!他這才知道,兩朵菊花都有落花和落花。
這首由兩位偉大詩人創作的詩包含了許多哲理。首先。說明壹切真知都來自實踐,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其次,也體現了事物的個體性(特殊性)與普遍性(普遍性)關系的原理。壹方面,“壹般只能存在於個體之中,只能通過個體而存在。不管怎樣,任何個體都是壹般的。”(列寧)黃州的菊花雖然特殊,但還是有菊花的特點,比如秋天開花,金黃。另壹方面,“任何壹般的東西只是粗略地包括所有個別的東西。”沒有壹個個體可以完全包含在總體中。“(同上)黃州的菊花除了菊花的* * *之外,還有自己的個性和特殊性,這是它區別於其他菊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