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詩歌朗誦 - 急需欣賞陶淵明的“責任之子”和“準挽歌”

急需欣賞陶淵明的“責任之子”和“準挽歌”

陶淵明《責任》賞析

鬢角上有白發,皮膚也不再堅實。雖然有五個男的,但是寫字寫字總是不好。舒二十八歲,懶,無馬。壹個星璇誌學,而不是文淑。段勇十三歲了,不知道六歲還是七歲。童子九歲,卻尋梨栗子。如果幸運的話,它在杯子裏。

這首詩是陶淵明五十歲左右寫的。責備兒子就是責備和批評兒子。

詩中先說他老了:“白發繞鬢,皮囊不再固。”被...覆蓋。說:白發已經遮住了太陽穴,皮膚也不再松弛飽滿。這兩句寫的很好,尤其是後壹句,很少說。之後寫兒子也沒用:“雖有五男,用紙筆寫總不好。”總寫五個兒子不愛讀書,不求上進。以下幾點是這樣寫的:“阿蘇二十八,所以懶,沒有馬。”舒是老大,十六歲,極其懶惰。“所以”,原來,壹直。根據,“丕”字的形狀接近於“二”和“八”的組合,這裏用的是析字的修辭方法。"星璇學習,但不熱愛文學."阿軒是老二,快十五歲了,但是就是不喜歡學寫文章。“文淑”指的是寫作的技巧。據,用“誌在學”來指年齡,出自孔子的話“吾十有五誌在學”。這裏有壹個雙關語。當妳到了可以學習的年齡,妳就對學習不感興趣了。"段勇已經十三歲了,還不知道什麽是歲。"勇和段是兩個孩子的名字。都十三歲了(可能是雙胞胎兄弟或者同父異母生的),但是不會數,六七也不會數。按,六加七等於十三,這裏用的是數字。“桐子九歲了,卻在找梨和栗子。”桐子是個小夥子,快九歲了,只知道貪吃,別的什麽都不知道。“杭”和“掛”的意思壹樣,都是指近。點這裏用“孔融讓梨”這個典故。後漢《孔融傳》引用孔融家傳,說孔融四歲就知道讓梨。但是阿通已經九歲了,所以他很笨。把兒子壹個個批評完之後,作者覺得很失望,說:“真是幸運日,而且是在杯子裏。”“杯子裏的東西”是指酒。如果天意真的給了他這些害群之馬,那也沒辦法。我們喝酒吧。

這首詩很有趣。關於其用意,後世兩位大詩人有著截然不同的理解。壹個是杜甫。他在《寄興》中寫道:“避俗未必能成道。.....有子愚,何以吊臂?”也就是說,陶淵明雖然是隱士,但並沒有進入忘我得失的境界。他還是那麽在意兒子獎學金的質量。壹個是黃庭堅。陶淵明在他的《責任<詩後>》壹書中說:“看著元明的詩,我想看到的是善良俏皮的人的弟弟(意為快樂無憂無慮)。俗人說元明諸子皆貪,元明之悲見於詩,可謂癡人前不能有夢。”杜甫的意見是《責任》詩批評兒子不上進,黃庭堅否認。看來杜甫的意見不能完全否定。這首詩的題目是“責備兒子”,意思是責備哲學家。作者還有另壹首詩《生命之子》和《與晏子壹起消散》,對哲人學道為人有著嚴格的要求。陶淵明雖然放棄了仕途,但並不意味著他脫離了社會、文明和教育子女的責任。他還有各種普通人的感情,他對自己的孩子能否成功的關心是自然的感情之壹。杜甫是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這首詩的。但是,杜甫的理解過於嚴肅和實際。有批評,但詩中的句子很幽默。作者不是面無表情地講課,而是用俏皮的筆和親切慈愛的眼神。可以說,兒子的缺點被誇大了,被漫畫化了,敘事中使用了壹些有趣的修辭手法。讀者讀著讀著就忍不住要笑,妳可以想象作者寫的時候又氣又好笑的心情。或許可以說,這是壹種帶著微笑的批評,是老人的深情。這樣看來,黃庭堅的經歷還是挺微妙的。

詩是用來描寫兒童情態的,首當其沖的是左思的《嬌女詩》。唐代很多詩人都寫過這方面的作品,陶淵明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對詩歌題材的拓展和日常運用具有重要意義。(唐華全)

活著就要死,遲早要被迫去做。昨天晚上,我是同壹個人,但今天我在鬼錄裏。魂氣散在哪裏,就會幹巴巴地發空木。壹個嬌媚的孩子從爸爸那裏哭出來,壹個好朋友愛撫著我哭出來。不知道得失,就能感受對錯!世紀萬歲,誰知榮辱?但我討厭活著的時候喝個夠。

以前沒酒喝,現在空了。春醪生浮蟻,何時才能更好的品嘗!食品箱還沒裝滿我,老人就在我旁邊哭了。如果妳想無聲地說話,妳就想無光地看東西。我過去睡在高唐縣,但現在我住在黃草鄉。壹旦出去,就會回到梁①。

雜草無邊,白楊沙沙。九月中旬,嚴霜把我送出了遠郊。四面無人住,高墳雕零。馬啼向天,風自抑郁。幽室壹關,不在千年。壹千年後,智者無能為力。總是把人送走,又回到自己的家園。親人或悲,別人也唱過。死法是什麽?我在同壹座山上。

多年來,我壹直堅持的觀點是,陶淵明的詩要讀全集,不要選本;石濤的詩像文字壹樣簡單,尤其是沒有評論和欣賞。至於陶的人品,早有定論,再評論也是浪費時間。最近重讀陶的詩,發現他的三首挽歌(本集題為準挽歌,據文選)極富新意。所以我寫了壹點我的經歷,就是為了填補我幾十年沒講陶詩的空白。

石濤詩歌的壹大特點是能言善辯,對陳奇的事情基本上是“賦”筆,運用比喻手法的地方並不多。所以造詞雖然淺顯雋永,雖然平實合理,但不講究筆法,似乎更自然有趣。這就是蘇軾所說的“似幹實固。”魏晉人話太多,生死話太多。但如果壹個聖人是王力可羲之,難免會有“生死也大,所以不痛不癢”的感嘆;但陶淵明恐怕是唯壹壹個真正能察覺到生死之別的人。如他在《神的幻象》詩末說:“波濤洶湧,無所憂懼;妳應該盡妳所能,沒必要為此擔心。”意思是人生就像天地之間的大浪,跌宕起伏沒有主人,但是妳要把它當成“不憂不懼”這是很難得的。對於生死,他其實抱著很坦白的態度,認為“該死就讓它死吧,何必多操心!”這其實和陶更早的《歸家》結尾說的是壹個意思,就是“談騎到底,情天命復疑”。

這種哲學思想,雖然很少,但是在壹個人身體健康,能夠理性思考的時候,還是比較容易說出來的。當妳病重,知道自己馬上就要死的時候,妳還能明智地意識到這壹點,用半開玩笑的方式寫下自己的詩(比如說“可是當妳討厭活著的時候,妳怎麽也喝不夠”,這是常人遠遠不能企及的。陶淵明究竟只活了五十多歲(根據梁啟超和顧直的說法)還是六十三歲(根據《宋書傳》和顏延之《陶正石》的說法),至今仍有爭議。因此,對於這組自組詩是否應該寫在臨死之前,眾說紛紜。摯友快先生在《陶淵明事跡及詩文年譜》中說,陶活到了六十三歲,五十壹歲時差點大病而死。這時候寫了《準挽歌》。本人對陶生卒年缺乏深入研究,不敢貿然討論;但對於這三首詩,得出的結論是他病得很重,至少在他以為自己快要死的時候。但是,詩中體現出來的面對生死的哲學思考和冷靜態度,畢竟太難得了。至於寫作時間,由於《自祭》明確寫明“歲僅丁卯,法無射”,即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九月,《自祭詩》第三首前四句說:“野草無邊,白楊亦蕭蕭,嚴霜九月中旬,送我出遠郊。”其實都和“自我犧牲”的季節壹樣。如果自我詩歌寫作在前面,那真是太巧了!所以我覺得把這三首詩放在作者遺言下面比較合適。

第壹首歌開頭意思很明確,說明人活著就要死,就算死的早,也不是短命。這是貫穿這三首詩的主題,也是作者生死觀的中心思想。然後從生到死,只要停止呼吸,就會被列入鬼書。從詩中的具體描寫來看,作者知道人死了是沒有意識的,靈魂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所以他說,“魂散則空。”空棺材裏只剩下壹具屍體。下面兩句話,“焦耳”和“好朋友”,是根據生前的生活經歷,想象孩子和好朋友死後依然會有說不完的感情。“得與失”這四句是作者的話。人只要死了,什麽都不知道,就沒必要在意背後的榮辱。後兩句雖然近乎幽默,卻表現出深刻的自然。他壹生問心無愧,終身遺憾是家裏太窮,不能經常喝酒。這是紀錄片,不壹定是經典。但陶把酒與身後的得失榮辱作比較,似乎還是有他的根的。蓋西晉朝在漢書張的時候有壹句話:“與其使我成名,不如立即來壹杯酒。”(見《金淑·文遠傳》)這似乎和這首詩的意思相似。

這三首詩前後相連,用壹個不起眼的頂針繼續麻木。第壹個以“酒量不夠”結尾,第二個以“過去喝酒不喝酒”開頭。而詩歌,則是從葬禮寫到祭品,過渡非常自然,沒有壹絲針線的痕跡。“湛”有無訓,有深訓,有厚訓,有多訓(有些音符清晰明了,但似乎不準確)。這裏的“占空”是指酒滿了。“今日酒空”是指他生前酒壹直是空的。現在酒雖然精神飽滿,但也只能留在那裏。“春醪”指春季新釀的酒。壹般新酒在秋收後釀造,可以在第二年春天飲用。“浮蟻”,酒面上的壹層泡沫,如螞蟻浮在地上,出自張衡的《杜南賦》。這裏說春酒雖好,已是來年,再也不嘗了。“菜案”四個句子,寫在前面,說明死者是被送去喝酒的。“昨日是”四句,預言了下葬後的情況,但還沒到出殯期。因為“出去壹次”是指在不久的將來,據說棺材壹旦出去,就再也回不來了。可以看出,這第二首歌並沒有寫葬禮。最後壹句話的意思是,如果這次出去之後想回家,恐怕要等上無盡的日子。壹本叫《夜歸還早》的書,意思是我又要回家了,黑夜在地下無邊無際,永遠沒有機會見到白天的光。葉童。

從三首詩的藝術成就來看,第三首最好,所以蕭統在《文選》中只選了這首。這首歌致力於葬禮和埋葬的過程,突出了殯儀員。《野草》這句話既繼承了上壹篇,又寫出了基地的背景,為下文烘托了壹種淒慘的氣氛。《嚴霜》下壹季結束,“送我”這句話直接寫了葬禮的情況。“四周”這句話寫的是墓地,說明妳只能和鬼做鄰居。然後用壹句話寫出“馬”和“風”,把葬禮沿途的風景都描述出來。雖然只是停止,但是很生動。然後用“幽室”這句話做個總結,說明壹旦閉坑,人和鬼就會走不同的路,符合第二首的最後壹句。但以上只是對喪葬時各種現象的描述,作者並沒有完全表達出真正的生死觀,所以把“千年”這句話重復了壹遍,然後正面指出了“聖人無奈”的含義。丐幫,無論誰英明神武,對生死自然法則總是無能為力。這不是否定,實際上是因為探索的透徹而總結出來的。壹篇文章最好的部分都在最後六句話裏。“壹直”就是“剛才”的意思。剛才來參加葬禮的人,棺材壹進山洞,幽室就永遠封閉了,自然就散了,回家了。這和上面死者從此再也不能回家的說法形成了對比。“相對”這句話是在理解了人生的真諦之後提煉出來的。家屬,因為和自己有血緣關系,可能會覺得逝者還有點悲傷;那些和自己關系不大的人,早就忘記了死者,去做自己該做的事了。《論語》:“天天哭,就不唱。”這意味著,如果孔子有壹天參加了別人的葬禮,為死者哭泣,那麽他那天肯定不會唱歌。這不僅是因為思想感情壹時轉不過彎來,還因為死者哭過之後還開心地唱歌,太不人道了。事實上,孔子這樣做,還是壹個有教養的人訴諸理性的表現;如果是普通人,葬禮只是禮節性的娛樂。從感情上來說,他並不難過。只要葬禮結束,他自然可以唱歌。陶淵明看透了世俗人情,所以他顛倒了《論語》的意思,從思想到行動如實地寫出了普通人的表現。這才是作者在思想上真正有哲理,不做作的地方。這也是道的妙處。而且作者的人生觀中還有唯物主義的思想因素,所以在這首詩的最後兩句寫道:“死法是什麽?”死後還有什麽好說的?他把身體托付給自然,讓它化為塵土,就像山腳下的泥土。這是在晉宋之交佛教輪回觀念非常流行的時候,非常有價值的唯物主義觀點。

至於我前面說的三首陶詩,極富新意,指的是意境。在陶淵明之前,聖賢如孔孟,如莊子,從來沒有人站在死者本人的角度去想象過死後會發生什麽主客觀情況。而陶淵明不僅是這樣想象的,還用生動的語言壹首接壹首地寫詩,創新的程度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當然,藝術創新要建立在思想觀念明確的基礎上。沒有陶淵明的高度修養,是不可能構思出這樣既現實又浪漫的新穎真實的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