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
1,人格平等。雖然在性別、民族、職業、經濟狀況、生活等方面存在差異,但人應該具有相同的價值和尊嚴,處於相同的社會地位。
2.機會均等。每個人都有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潛在能力,因此我們必須消除各種人為障礙,停止任何人對各種機會的壟斷和特權,使人們擁有同樣的機會和環境來實現他們的潛力。
3.平等權利。人們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權利(當然也包括平等地承擔義務),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社會平等應該是人格平等、機會平等和權利平等的統壹。平等不僅是衡量社會進步的尺度,也是壹個社會在形式上應該追求的價值、原則和道德理想。
主義理論:
霍布斯的聲明仍然定義了今天的這場辯論。平等主義的主張,尤其是那些關於種族和性別的主張,在今天比在十七世紀更加尖銳。
我們可以說霍布斯從發生學和社會學的角度提出了經驗主義命題:壹是指天賦的差異;另壹種(對權利的主張和要求)是指人們對社會權利的認知的社會心理,但其中心論點基本上是關於:社會中已有的人際關系所反映的價值。
在這方面,這場辯論實際上轉向了平等、自由和博愛價值觀中的倫理優先,因此它可能永遠不會得出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