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虛構環節的起草。
要避免張著嘴說話,舉著筆寫字,避免粗心、健忘。
有些同誌起草文稿,不經過思考,不經過推敲,速度很快,就是質量不高,不經過認真校對就送給上壹級領導。這樣壹來,稿件中錯別字百出,讓人防不勝防。有些是用詞錯誤,有些是同音字,混淆了詞義,有些純粹是錯別字,等等。
寫稿子的時候,要想清楚了再寫。遇到不確定的內容和用詞,要多拄拐杖,學習文獻,查字典,思考規定。不要只憑經驗工作,憑感覺寫作。如遇引用領導批示、原著,編號、日期、名稱、文件名,要認真核對。
第二個是審查和批準程序。
既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也不能“抓大放小”。
審稿不僅要從大處著眼,更要從小處著手。要審查稿件的主題是否清晰明確,稿件的編排是否恰當,觀點是否正確,句子是否通順,用詞是否恰當,標點符號是否規範,內容是否分類,是否可以公開。就公文審核而言,有時候哪怕是壹個很小的元素,把握不好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第三是稿件的校對。
既要避免僥幸心理和好人思想,又要避免程序上的不到位。
雖然稿件在運行到審稿階段時已經過了層層把關,但最終的審稿是非常重要的,不容忽視。如果妳認為自己經歷了復習的幾個環節,就不會有錯誤;或者認為審核這些稿子的領導地位比妳高,妳提出修改意見會得罪人;或者任務緊急,要求馬上發出,為了趕速度,連審稿的必要程序都減少了,還可能出錯。
無論發生什麽情況,都要嚴格逐壹檢查稿件的要求、內容、流程,甚至在稿件打印後、文件蓋章前都要仔細看壹遍,因為有時候打印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錯誤,比如用錯了頁眉、抄錯了電子文檔、忘記使用印章等。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在“出口”環節杜絕錯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