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的基本含義是“觀點、看法、意見”,可以指個人判斷或權威評論。常含“起初不很確定”的意思,常與介詞of、on或about連用,既可做可數名詞,也可做不可數名詞。
當它被解釋為“公眾意見”時,它是壹個不可數名詞。
意見與好、高、差、低等詞連用時,表示“評價”。
用作名詞,例如:
1.在這方面我不能同意妳的觀點。
在這方面我不同意妳的看法。
2.不管妳說什麽,我將堅持我的意見。
不管妳說什麽,我都會堅持我的意見。
3.我想聽聽您對1995世博會的看法。
想聽聽大家對世博會1995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