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民法典繼承法新條文2021

民法典繼承法新條文2021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為了保護國家私有財產的繼承權,繼承從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住房、儲蓄和日常用品。國家森林、家畜和家禽。公民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所有公民的生產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是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選舉遺產管理人;未選出繼承人的,由繼承人* * *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作為遺產管理人。

第壹百四十六條對確定遺產管理人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第壹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清理遺產,清點財產;(二)向繼承人申報繼承情況;(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的損壞和流失;(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五)根據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六)實施與房地產管理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第壹百四十八條遺產管理人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和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壹百四十九條遺產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獲得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