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正當防衛不成立的幾種情形。根據我國刑法的壹般理論,正當防衛的條件是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的統壹。具體來說,可以從防衛意圖、防衛原因、防衛對象、防衛時間、防衛強度五個方面來界定正當防衛的正當性條件。如果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則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假想防衛、防衛挑釁、事先防衛是因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某壹條件而不能成立正當防衛的幾種情形。防衛性挑釁又稱挑釁防衛,是指行為人以侵害為目的,故意挑釁對方實施不法侵害,然後以防衛為借口,對對方實施傷害的行為。從形式上看,這種“防衛”行為可能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客觀條件,但由於不法侵害是被挑釁者故意誘導的,挑釁者主觀上不僅不具有正當防衛意圖,反而是出於侵略意圖,因此其所謂防衛實質上是有預謀的不法侵害。事前防衛,即在不法侵害尚處於預備階段或表示意思階段時,采取某種損害權益的行為。在預防禦的情況下,不法侵害對合法權益的威脅是不現實的,不法侵害人是否會實施某種侵害是不確定的,所以預防禦實際上是壹種“先發制人”的不法侵害。壹般認為,不法侵害正當防衛中的違法性不包括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及其責任能力的內容。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實際上對受法律保護的權益造成了損害,就屬於不法侵害,防衛人有權正當防衛。所以,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和有責任人的不法侵害沒有本質區別,兩者都可以正當防衛。總結壹下。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