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即“只為自己,只為個人利益”;無私就是“不只顧自己的利益”(高級漢語詞典)。在概念上,“無私:不只是照顧自己的利益”,顯然,“無私”也是壹種相對的解釋。所謂“不只照顧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說在照顧別人利益的同時,也考慮自己的利益;或者,在保證自己利益的基礎上,想想別人的利益。簡單來說,無私是建立在相對較小程度的自私之上的。
自私和無私屬於道德的範疇。關於道德的起源,有兩種典型的學說:壹種是“神的意誌”說;二是“人性論”。“人性論”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道德是與生俱來的同情心、道德感或能區分善惡的預設理性;另壹種認為道德源於人的感情和欲望。但無論哪種觀點,都沒有揭示道德的真正本質。科學唯物主義的歷史告訴我們,道德是在人類社會壹定的生產方式或經濟關系中產生的,受人們物質生活的制約,隨著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而變化。
道德會隨著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而變化,自私自利和大公無私的標準從來沒有確定過。判斷自私和無私的標準會隨著客觀環境的不同而變化。同樣的例子,對那個人的評價因為他的行為改變而改變;因為環境變了,他的行為也變了。更廣義地說,同壹個人的同壹行為,可能會因為環境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評判。妳把吃完的口香糖吐到垃圾桶裏。在壹個人人亂扔垃圾的社會,妳是無私的。在壹個人人都自覺遵守公共道德的社會,有人會問妳:妳為什麽不把口香糖用紙包起來,然後扔掉?那妳就是自私。這也說明,說人性絕對自私或者絕對無私是不可能的。
自私來自內心的私欲,也可以說是個人主義的壹種表現。個人主義是集體主義的對立面。廣義地理解個人主義,就是從整個西方文化的歷史鏈條中去把握個人主義發展的歷史進程,狹義地理解個人主義,就是法國政論家查爾斯?6?1阿列克西?6?1德國?6?1托克維爾在他的《論美國的民主》壹書中,第壹次用了個人主義這個詞來概括他在美國看到的政治、經濟、文化和道德現象。正是受到托克維爾的啟發,後世才接受了個人主義這個術語,並引申為概括西方資產階級的整個意識形態。
但是我們要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個人主義:壹般個人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所謂壹般個人主義,就是洛克、斯密、托克維爾等人所闡述的個人主義。這種個人主義從人性論和倫理學的角度來看是壹種“溫和”的利己主義。它強調個人本位、個人中心和個人至上。當然,它也強調人是自私自利的,但相對而言,它具有“合理”利己主義的特征,即所謂“主觀為自己,客觀為社會”;所謂極端個人主義,不僅強調和突出個人,而且完全否定社會和他人的價值,把個人的自由、平等、價值、利益和權利理解為絕對意義上的,甚至不惜犧牲他人來追求自己的價值目標。
現實生活中,只能提倡集體主義,警惕個人主義。個人主義的泛濫會給社會帶來很多危害:會導致社會道德狀況的敗壞;導致社會人際關系惡化;導致社會秩序混亂;導致消極腐敗的滋生和發展;導致負面情緒蔓延,社會凝聚力瓦解;導致人性的冷漠;導致社會缺乏關愛等等。
另外,由於人都是相對自私的,很多時候自私自然會和“人性惡”聯系在壹起。人性真的是壹個老話題,也是壹個有很多答案的話題。孔子說人性相似,承認人性,但沒有說人性是什麽;孟子說人性本善,荀子說人性本惡,莊子說沒有善惡之分,等等。中國的聖賢聖賢大多是從社會倫理的角度來闡述人性的。文藝復興以後,歐洲資產階級把人性看作感性欲望、理性、自由、平等、博愛等等。他們大多從人的本質存在和自然權利的角度來解釋人性,原因是他們反對封建制度對人格的束縛。至於“惡”與“善”,至今沒有定論。
再者,關於私欲,佛陀強調沒有空色;陶說“無”生“有”,講“無為而無不為”,這和佛教的觀點是壹致的。然而,盡管佛道之渴,世間眾生卻不願放棄對私欲的追求。佛家講究功德,成佛,道家要成仙,長命百歲。其實這本身就是壹種欲望的表現。
世人所尊崇的世聖先賢都無法回答人性的“惡”或“善”,那麽我們又怎麽能斷定自私就是“固有的惡”的表現呢?被人崇拜的佛教徒、道教徒很難做到無私。怎樣才能要求世間壹切眾生無私?
道德的標準是什麽?很難衡量。壹個社會有壹個社會道德標準,要求社會上盡可能多的人向這個道德標準靠近。現代人的道德標準是什麽?道德的載體是大多數人的意識,它要求這個社會的大多數人具有健全的獨立人格。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指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的東西。現實中是壹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人性是現實的、具體的;人性或人性是由社會關系塑造的;生活的內容由復雜多樣的社會關系和社會活動構成;人性會隨著社會關系的發展而變化。
最後可以這樣結束。自私不是善也不是惡,自私也是社會的產物。道德是以“人性”為基礎的社會善惡的界定標準。我們應該尋求壹個合適的“自私”和“無私”定義的樣本,並逐步將這個邊界推向“無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