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裁判權的意思是:領事裁判權L ǐ ng Shǐ cá i pà n quá n,是帝國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在殖民地或附屬國攫取的特權,即其國民的當地法院無權審理民事和刑事訴訟,但派駐當地的領事館會根據本國法律進行審理。★《漢語大詞典》中的“領事裁判權”,第17082頁,第12卷,281★《現代漢語大詞典》中的“領事裁判權”,第828頁★關於《漢語大詞典》中“領事裁判權”的解釋,參見:領事裁判權。
領事裁判權的拼音
領事裁判權是什麽意思?
領事裁判權
lǐng shǐcáI pàn quán(lǐng shǐcáI pàn quán)是帝國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在殖民地或附屬國攫取的特權,是指其國民的當地法院無權審理民事和刑事訴訟,但派駐當地的領事館會根據本國法律進行審理。
()★中國大詞典“領事裁判權”釋義,第17082頁,第12卷,281 ★現代漢語大詞典領事裁判權,第828頁★“領事裁判權”
另見領事管轄權。
領事裁判權的英文單詞是1。領事裁判權。
利用領事裁判權判刑
1.美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形成與廢除。西方列強根據領事裁判權保護他們在中國的傳教士。&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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