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宋代實行高薪養廉制度,但為什麽貪官依然出現?

宋代實行高薪養廉制度,但為什麽貪官依然出現?

宋朝前期不實行高薪。《禪院盟》簽訂後,宋朝才進入發展期,開始進入高薪養廉制度。但是,這種制度並沒有打擊越來越少的貪官,反而導致貪官越來越多,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高薪養廉的制度是分等級的,越往下工資越少。

高薪養廉的政策確實是壹個好政策,但是這個政策的好處大部分被上層占據了,對於下層的小官吏根本沒有任何好處,否則也不會有後面的十官九貪之說,而且這些貪官都是小官,他的工資很低。高俸是指高階層的俸祿,但並不解決胥吏的俸祿。更何況最後壹個縣壹年的稅收也只夠支付那些高官的養老費用,這當然讓那些小官小吏寒心。這也說明這種制度實際上只是照顧了上層,讓下層更加嫉妒,所以沒有別的辦法可以貪。

2.人性羨慕頂端。

看到高層有這麽好的待遇,發現壹個縣的稅收只給官員養老,怎麽能不生氣?妳辛辛苦苦的果實都毀了,還不如自己享受。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思想其實已經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對於家庭或者家庭生活比較貧困的小官來說,這是非常明顯的。這也是這個系統走樣的主要原因。

高薪養廉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卻聚焦錯了對象,使得貪汙現象越來越嚴重,甚至威脅到整個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