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的意義:
地理是自然環境(山川、氣候等)的概況。)和世界或壹個地區的社會經濟因素(產品、交通、居住區)。
2.地理簡介:
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空間地理要素或地理復合體的空間分布規律、時間演化過程和區域特征的學科。它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匯點,具有綜合性、交叉性和區域性的特點。
3.地理學的研究對象:
地理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是地球表面。是巖石圈、水圈、大氣圈、生物圈和人類智慧圈相互作用、相互滲透形成的自然-社會復合體。地理研究空間的上界面是大氣對流層的頂部,下界面是巖石圈的上部。
火山爆發、地震、板塊運動等內力造成高原隆升,這是地球的內在動力。流水侵蝕和風蝕等外力塑造了地表的各種自然形態。
地理學的學科體系:
1,自然地理:
自然地理學是研究地理環境的特征和結構以及區域分異的形成和演變的學科,是地理學的兩大基礎學科之壹。其研究對象是地球表面的自然地理環境,包括對流層、水圈、生物圈和巖石圈上層。
壹組是部門性的,包括地貌學、氣候學、水文地質學、土壤地理學、生物地理學,以及壹些新興的邊緣學科,如化學地理學、醫學地理學,以及以不同自然要素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如冰川學、凍土學。
2、人文地理:
人文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各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空間結構和變化以及與地理環境關系的學科。它是地理學的兩個基本學科之壹。按研究對象可分為社會地理學、經濟地理學、政治地理學和城市地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