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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盧航》這首詩的內容是什麽,如何詳細解讀?

開篇就明確“行露”是《詩經》第六首詩。這首詩的內容是關於壹個被迫結婚的女人。她用自己的決心反抗逼婚。她用自己堅定的語氣寫了這首詩。

當我們今天讀到這首詩時,仍然能體會到這個女人不畏暴力捍衛自己獨立人格和愛情尊嚴的戰鬥精神。原詩如下:

盧航

厭倦了露水,妳不在夜晚停留嗎?

意味著線更暴露了。

誰說麻雀沒有角?為什麽穿我的房子?

誰說女人無家可歸?妳為什麽很快來到監獄?

雖然快入獄了,但是缺房,缺家!

誰說老鼠沒有牙齒?妳為什麽穿著我?

誰說女人無家可歸?為什麽要快速起訴我?

雖然我起訴的很快,但是我不會聽話的!

因為這個男人打算以傲慢的態度強行雇傭壹個已經有了婆家的女人,他以訴訟為手段壓迫她。這個女人沒有屈服。這首詩是女方給對方的回復,也是他在法庭上的訴訟。

在這首詩中,壹個女人用強烈的語氣理直氣壯地指責壹個渣男男人試圖通過訴訟強迫他結婚的行為。在詩的第二章和第三章,用麻雀的“誰說麻雀沒有角”和老鼠的“誰說老鼠沒有牙”來比喻男人的行為,互相揭露對方的蠻橫行為。

全詩中,女性的語氣是修辭性的,使用了《詩經》中常見的排比句。反問和排比的雙重策略盡情表達了女性內心的憤怒,體現了女性絕不屈服於脅迫的堅定意誌。

為什麽這是壹首女人控訴男人逼婚的詩?這得從李周關於婚姻的規章制度說起,這也是《詩經》時代的婚姻法。

周朝主要有三種婚姻制度:壹夫壹妻制;沒有結婚同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任何不符合這三個要求的婚姻都是不體面的,不合法的。而且春秋時期的法典規定,夫有壹妻二妾者,刑累,有二妻者,刑累。

在周朝乃至古代,妻妾的法律地位和身份是完全不同的。在周代,嬪妃的來源有:未嫁明媒的女子和女奴。

商末周初,新興的周禮正好取代了殷商的舊俗。史書中也有“衰亂之俗略,忠信之教盛”的記載。

了解《詩經》時代的婚姻制度,這首詩就不難理解了。在周朝,這個有家室的男人,不可能通過讓女人打官司來達到逼婚的目的。

因為根據李周的婚姻制度和春秋法典,這個男人既然有家室,就不可能再娶這個女人;否則,受懲罰的不是女方,而是男方。

在《走露》這首詩裏,根據女方的語氣和詩句,男方見女方不肯嫁,於是壹紙訴狀把她告到了召公。於是男方成了原告,女方成了被告,壹場關於逼婚拒婚的官司開始了。

所以,問題是,誰是召公?他想秉公執法嗎?別急,往下看。

原來召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司馬遷在《史記·燕召公世家》中清楚地記載了治理采邑“趙”的故事:“治理西域,得民心百萬。巡視鄉鎮,有唐樹,判獄政。從侯波到庶人,每個人都各司其職,沒有失職。召公死了,百姓思慮召公之政,愛惜此樹,不敢伐之,唱之為甘棠之詩。”這是中國文化史上著名的《甘棠遺風》的故事大綱。

據史書記載,召公所統治的地方,實行禮樂政策,經常深入民間體察民情,走訪百姓疾苦。召公旅行時壹切從簡,休息時從不占用民房。

有壹次,召公來到他統治下的宜陽縣,把他的馬停在壹棵高大的甘棠樹下,建了壹個草棚。白天在壹棵甘棠樹下服刑,聽政解民困;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普通百姓,召公都壹視同仁。晚上,召公在壹棵甘棠樹下的茅草屋裏過夜。

召公以身作則、勤於政事、平等對待人民、關心人民疾苦、不打擾人民、為人民排憂解難的品德深深打動了當地人民。在召公治理過的地方,人們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發展生產,整個地方呈現出清正廉潔的良好氛圍。

召公死後,人們懷念召公,感激他的仁慈。也許是因為人們想事情。召公曾經休息過的甘棠樹成了人們的思念。人們還寫了壹首詩《甘棠》來紀念呼籲公德。“甘棠最後的愛”這個故事也成為了遮風擋雨、為民解難、為官壹任、造福壹方、造福壹方的象征。

在召公處理的眾多民事訴訟案件中,就有壹起基於“盧航”的民事糾紛。當逼婚拒婚的官司打到負責叫這個地方的召公時,召公作為主審法官,秉公執法,讓男女雙方都能有效辯護。

女方在召公面前強烈指責男方逼婚。在詳細聽取了雙方的論點後,召公仔細思考並比較了婚姻制度,認為男人的行為是錯誤的。

最後,召公認定男方逼婚違法,駁回男方逼婚申訴,支持女方拒婚申訴,支持女方拒婚。

這場官司成為周公執政後的典型案例,甚至造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或許影響到了當時的婚姻制度。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盧航》被選入《詩經》。妳要知道《詩經》在當時是有教育意義的,也就是所謂的“詩之興,禮之立,樂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