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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春秋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李斯生平事跡。

韓非三十五年生於周赧王,卒於秦十四年(約公元前2865438+公元前0-公元前233)。韓非是韓公子(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今河南新鄭)人。他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被稱為“子涵”或“韓非子”,是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

韓非師從荀卿,但他的思想與荀卿大相徑庭。他並沒有繼承儒家思想,但他“喜歡刑魔之名之學”(沈不海主張君主應執術而不刑,他要對此負責,所以沈不海的學說被稱為“術”。商鞅的理論叫“法”。這兩種學說統稱為“刑名”,故稱“刑魔名之學”)和“其源在黃老”(指韓非學說與黃老之法相似,不盛,簡無為,君臣自正)。韓非子繼承和發展了法家思想,成為戰國末期法家的集大成者。

韓國是戰國七雄中最弱的國家。韓非作為韓國(韓煥輝王子)的兒子,見證了韓國的衰落。他多次上書韓國國王進行規勸,希望王安下大力氣改革國家,但他置若罔聞,始終沒有采納。這讓他非常難過和失望。他從“觀察過去得失的變化”中探索道路,寫出了《孤憤》、《五誤》、《內外存》、《談林》、《談難》等十余萬字的作品。,全面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法治思想,並抒發了自己孤獨直爽的憤懣。

後來,這些作品流傳到了秦國。秦王嬴政讀了《憤慨五錯》後,稱贊說:“誒!我壹定要看到這個人和他壹起遊泳,我死也不恨!”嘆氣。可以說是無比的佩服和敬佩。秦不知道這兩篇文章是誰寫的,就問李斯,李斯告訴他這兩篇文章是韓非的作品。為了見韓非,秦始皇立即下令攻打韓國。汪涵本來是不重用韓非的,但是這個時候情況緊急,就派韓非去秦國。秦王政見到韓非非常高興,但他並不被信任和重用。韓非上書勸秦始皇先伐趙,緩伐朝鮮,遭到李斯、的誣蔑。他們誣蔑說:“韓非,韓之子也。今天,國王想成為壹個附庸,但他不會是壹個漢或阿沁。此人之情也。今天,國王不需要它了,但他呆了很久又回來了。還不如用法律懲罰他。”秦接受了他們的陳述,下令將韓非投入監獄進行審判。李斯派人給韓非送毒藥自殺。韓非想把自己的事情告訴秦始皇,但又不能見他。秦王嬴政後悔囚禁韓非,下令赦免,但為時已晚。(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秦朝的宰相李斯是壹位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他幫助秦始皇統壹了世界。秦統壹後,參與制定法律,統壹車、軌、字、度量衡等制度。秦始皇死後,與趙高合謀,立幼子胡亥為第二個皇帝。被趙高忌諱後,在城中斬首。

李四早年是郡裏的壹個小官吏。後來他向荀子學習帝王之術,入秦。起初,他被任命為郎。後來說服秦王滅諸侯,做了皇帝,被任命為長史。秦王采納了他的策略,派謀士用珍貴的玉石遊說關東六國,疏遠各國王公大臣,讓他們客居大臣。秦王十年(前237年),下令驅逐六名客臣。李斯的《勸誡驅逐書》制止了它,被秦王采納,不久官至廷尉。它在秦王政治毀滅六國的事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秦統壹天下後,與王萬、馮捷約定尊秦為帝,並制定了相關的禮儀制度。被任命為總理。他建議拆除縣墻,銷毀民間武器;反對分封制,堅持郡縣制;他還主張燒毀民間收藏的詩歌、書籍等數百種語言,禁止私學,以加強中央集權統治。他還參與制定了統壹軌道、文字和度量衡制度的法律。秦始皇死後,與趙高合謀偽造遺詔,逼迫始皇帝長子傅肅自殺,幼子胡亥做了第二個皇帝。後來為趙高所忌。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在鹹陽市區斬首,三族被征服。

年輕時,他先在農村做小官,管理文書。後來,他跟隨荀卿學習,成為壹名廷尉。秦始皇時期,李斯以卓越的政治眼光和傑出的才能被任命為宰相。秦統壹前,由於諸侯國長期割據,形成了語言畸形、文字畸形的局面。秦始皇壹直期待有壹種規範的字體來代替以前流行的異體字,於是他發現李斯擅長書法,就把這個任務交給了他。李斯將大篆簡化,整理出壹套筆畫簡單、字形工整的文字,稱為秦篆。秦始皇看了這些新書後,非常滿意,就把它們定為標準字體,下令全國使用。當時人們對《小傳》的結構並不熟悉,很難寫得令人滿意。李斯、趙高、胡兀等人寫出了倉頡、李稷、博學等典範供大家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