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認為寫於開元十五或十六年,此時李白在湖北安陸娶了許圉師的孫女並以安陸為中心開始第壹次漫遊時。如楊慎《升庵詩話》雲:“太白娶江陵許氏,以江陵為還,蓋家室所在”。唐懷遠在《早發白帝城>寫作時間質疑》壹文中,還進壹步推測大概是二十六、七歲時李白出外漫遊,從白帝城返回江陵許宅時所作。
(三)是認為寫於乾元二年李白長流夜郎中途退赦,從白帝城返回江陵時所作。專家學者持此觀點者甚多。如上海古籍出版社編選的《李白詩選註》:“這首有名的七絕,是李白在白帝城遇赦回江陵時作。”葛傑《絕句三百首》;“公元七五九年春,李白在流放途中到達白帝城時遇赦,便乘船回到江陵壹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