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正確寫法是:省+縣級行政區。
籍貫指的是祖父(爺爺)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原則上壹般從父,個別特殊情況從母系的,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籍貫填寫壹般填寫出生地,寫到縣(區)壹級就夠了,比如:上海市浦東區。省市或者行政直轄市,自治區的簡稱,比如:上海(滬)。
需要註意的是,部分少數民族分布區不,其籍貫填寫也不同:自治區/省/直轄市+自治縣/縣/縣級市+民族鄉/鄉/鎮。例如內蒙古自治區,籍貫填寫是:內蒙古+旗/自治旗(縣級)/縣/市轄區/縣級市/+民族鄉/鄉/鎮。
籍貫填寫的註意事項
1、壹般填寫出生地。寫到縣(區)壹級就夠了,比如上海市浦東區或者安徽省阜南縣。
2、省市或者行政直轄市,自治區的簡稱比如上海(滬)或者、浙江(浙)。
3、籍貫是指祖輩居住地或個人的出生地。並不是妳現在住的地方。
4、籍貫也不是妳戶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們之前在湖南出生後來戶口遷移到北京去了(那麽我們的籍貫依舊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貫壹般都是從父籍,個別從母系的。這個要因人因事而異。
6、壹般我們填寫表格上的籍貫直接寫省市的間寫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