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旦。又名周公、周公旦,周武王之弟,周初三公之壹。是周武王克商滅紂時的主將,居功至偉。周初,周武王大封諸侯,周公旦被封魯國(都城在今山東省曲阜),為天下最富繞之地之壹。周公旦被封後,因要留在京城輔政,乃遣其子伯禽就封魯國。下傳三十四代到公元前二五六年,魯王頃公時,魯國被楚國所滅,其子孫遂以國為氏,稱魯姓。他們尊姬旦為魯姓的得姓始祖。
周公旦詳細介紹
周公旦,西周政治家。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亦稱叔旦。周文王周文王的第四子,周武王的同母弟。因采邑在周,稱為周公。武王死後,其子成王年幼,由他攝政當國。武王死後又平定“三監”叛亂,大行封建,營建東都,制禮作樂,還政成王,在鞏固和發展周王朝的統治上起了關鍵性的作用,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周公在當時不僅是卓越的政治家、軍事家,而且還是個多才多藝的詩人、學者。其兄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等人勾結商紂子武庚和徐、奄等東方夷族反叛。他奉命出師,三年後平叛,並將勢力擴展至海。後建成周洛邑,作為東都。相傳他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論見於《尚書》諸篇。
輔助武王 翦滅殷商
周人本是活動於今陜甘壹帶以農業見長的部族。太王、王季時開始興盛。文王斷虞、芮之訟,征伐犬戎、密須,鞏固了後方,又越過大河,攻克黎國(今山西長治西南),進攻商王經常打獵的邗(今河南沁陽西北)。滅掉商的同姓國崇之後,在豐水西岸建立了豐邑(今陜西長安西北),以便東進。武王和周公幫助他們的父親——文王成了西方的***主,奠定了滅掉商朝的基礎。
殷紂王並沒有深刻認識到西方姬姓勢力發展的嚴重性,他對外征東夷,對內拒諫飾非,醇酒婦人,酒池肉林,把國內政治搞得壹片混亂。文王死後,武王即位,以周公為最主要的得力助手,在召公、畢公等幫助下,在盟(孟)津觀兵,大會天下諸侯。這是壹種進攻前的總演習,也是壹種試探。觀兵後的第二年十二月,武王在周公等人的幫助下,統率戰車三百輛,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渡過盟津。二月甲子(約前1027年)淩晨,武王在商郊牧野集眾誓師,誓詞就是《尚書》中的《牧誓》。
《牧誓》是周公所作。全文分作兩段。第壹段痛斥商紂王只聽婦人(妲己)的話,不祭祀祖先天地之神;連自己同祖兄弟都不進用,反而重用四方逃亡的罪人,讓他們暴虐百姓,導致天怒人怨,招致殷紂王滅亡;第二段申明自己是躬行天罰,宣布作戰紀律,鼓勵戰士勇猛殺敵。
紂王發兵抵擋,結果紂軍掉轉矛頭,往回沖殺,紂軍潰敗。紂王登上鹿臺,自焚而死。第二天,周公把大鉞,召公把小鉞,在武王左右,向上天和殷民宣布紂王罪狀,正式宣布殷朝滅亡,周朝取而代之,武王為天子。其他人不過負責儀仗、保衛、布置祭天地的用具。兩相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周公的地位僅次於武王,周公把的大鉞是壹種權力的象征。
紂王是死掉了,可是對如何處置殷商奴隸主和上層貴族的問題,武王壹時拿不定主意。他首先問太公望——姜尚。太公說:“我聽說過,愛屋及烏。如果相反,人不值壹愛,那麽村落裏的籬笆、圍墻也不必保留。”意思是不光殺掉殷紂,連敵對的殷人也不能保留,而要統統殺掉。周武王不同意。又找來召公商量。召公說:“有罪的殺,沒罪的留下。”武王說:“不行。”於是又找來周公。周公說:“讓殷人在他們原來的住處安居,耕種原來的土地。爭取殷人當中有影響有仁德的人。”周公這種給以生路,就地安置,分化瓦解的政策,深得武王的贊許。武王命令召公釋放被囚禁的箕子和被關押的貴族;修整商容故居,並且設立了標誌;讓閎夭培高王子比幹的墳墓;命令南宮括散發了鹿臺的錢財,打開鉅橋的糧倉,賑濟饑餓的殷民。這壹切措施都表明要反殷紂之道而行之,給受殷紂殘害的人平反昭雪,大力爭取殷人。
武王為了“屏藩周室”,拱衛周王朝,進行了封建。被封的兄弟之國有十五人,姬姓之國有四十人;又向參加牧野之戰的諸侯分發了商朝宗廟彜器和寶物。
東征叛國 平定三監
原來商王朝直接統治的地方,武王把它分成三部分,邶由紂王之子武庚祿父掌管,衛由蔡叔度掌管,庸S由管叔鮮掌管,史稱“三監”。(也有的說管叔、蔡叔、霍叔稱為“三監”。但說霍叔為“三監”之壹,《史記》、《漢書》等都不載。)管叔的封地在管(今河南鄭州壹帶),蔡叔的封地在蔡(今河南上蔡壹帶)。封叔旦於魯(今山東曲阜),為周公。封太公望於營丘(今山東臨淄北)。封召公爽於燕。(今北京西南,壹說在北京。)
滅商歸來,在鎬京武王同周公談起在洛水和伊水之間的平原地帶建立新都,以便控制東方。由於日夜操勞,武王身染重病,周公虔誠地向祖先太王、王季、文王祈禱。他說:妳們的元孫某得了危暴重病,如果妳們欠了上天壹個孩子,那就讓我去代替他。我有仁德,又多才多藝。妳們的元孫某不如我多才多藝,不能侍奉鬼神。今天我們看來,覺得這種祈禱是好笑的,可是對三千多年前相信天命鬼神的周人來說,那是十分真誠無私的。祈禱以後,武王的病雖然有所好轉,但不久還是病故了。武王在臨終前願意把王位傳給有德有才的叔旦——周公,並且說這事不須占蔔,可以當面決定。周公涕泣不止,不肯接受。武王死後,太子誦繼位,是為成王。成王不過是個十多歲的孩子。面對國家初立,尚未穩固,內憂外患接踵而來的復雜形勢,成王是絕對應付不了的。《尚書·大誥》說:“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史記·周本記》也說:“群公懼,穆蔔。”武王之死使整個國家失去了重心,形勢迫切需要壹位既有才幹又有威望的能及時處理問題的人來收拾這種局面,這個責任便落到了周公肩上。周公執政稱王,發揮了王的作用。這在當時是自然的事情。古書中有不少周公稱王的記載,只是到了漢代,大壹統和君權至上局面形成之後,周公稱王變成不可思議,於是才有周公是“攝政”、“假王”等等說法。
文王並非長子,他上邊有兩位哥哥——太伯、仲雍;武王上面有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周公以弟弟的資格稱王,雖無可厚非,但是他前面還有排行第三的管叔鮮,周公不過是老四。周公稱王,管叔有意爭權,於是散布流言:“周公將不利於孺子(成王)”。滅殷後的第三年,(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動起武庚祿父壹起叛周。起來響應的有東方的徐、奄、淮夷等幾十個原來同殷商關系密切的大小方國。這對剛剛建立三年多的周朝來說,是個異常沈重的打擊。如果叛亂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會面臨極大困難,周文王慘淡經營幾十年建立起來的功業就會毀掉。周王室處在風雨飄搖之中。在王室內部也有人對周公稱王持懷疑態度。這種內外夾攻的局面,使周公處境十分困難。他首先穩定內部,保持團結,說服太公望和召公爽。他說:“我之所以不回避困難形勢而稱王,是擔心天下背叛周朝。否則我無顏回報太王、王季、文王。三王憂勞天下已經很久了,而今才有所成就。武王過早地離開了我們,成王又如此年幼,我是為了成就周王朝,才這麽做。”周公統壹了內部意見之後,第二年(前1023年)舉行東征,討伐管、蔡、武庚。事前進行了占蔔,發布了《大誥》。
公元前1022年順利地討平了三監的叛亂,殺掉了首惡管叔鮮,擒回並殺掉了北逃的武庚,流放了罪過較輕的蔡叔度。蔡叔死了以後,他的兒子胡“率德馴善”,和他的父親大不壹樣。周公聽到之後,便提拔他作魯國卿士,胡把魯國治理得很好,周公又把胡封到新蔡。
周公討平管蔡之後,乘勝向東方進軍,滅掉了奄(今山東曲阜)等五十多個國家,把飛廉趕到海邊殺掉。從此周的勢力延伸到海邊。
大行封建 以屏周室
如何統治被征服的地區,是戰爭勝利之後的大問題,武庚和奄國、淮夷的叛亂,表明重要地區不能再用舊的氏族首領,必須分封周族中最可信賴的成員,這和武王分封已經有所不同。周公把弟弟康叔封到原來商王統治的中心地區,以朝歌為都(今河南淇縣),分給他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錆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多是些有某種手工藝專長的氏族。康叔封地不僅面積大,而且統有八師兵力,以防止殷民的再度反抗。
為了使康叔順利地進行統治,周公先後給康叔《康誥》、《酒誥》、《梓材》三篇文告。這在眾多受封人中間是絕無僅有的。推測其原因,壹則是康叔統治的為殷人腹心地帶,問題最尖銳最復雜;二則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監反周所據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戰爭勝利之後,康叔受封也比較早。《康誥》、《酒誥》、《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對新征服地區的施政綱領。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罰”,為的是使殷民在連續兩次大動蕩之後安定下來,使殷民從事正常的農業生產和商業活動。但又不是壹味遷就,對飲酒成風,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氣的。
奄是東方較大的方國,管、蔡散布流言以後,奄君曾對武庚祿父說:“武王已經死了,成王年幼,周公被懷疑,這樣天下要亂了,請舉事(叛周)。”周公被封到奄,長子伯禽就封,建立魯國(今山東曲阜)。分給伯禽殷民六族:徐氏、條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這些也都是具有某種專長的手工藝氏族,作為魯公的奴隸。
薄姑等國也曾參與反周,師尚父——姜太公原被封為齊侯,都營丘(今山東臨溜北)。太公是位智勇雙全的將領。武王伐紂時他率先沖入敵陣,這次周公東征,他又立下大功,封地相當大。周公讓召公封給太公的土地是“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同時還具有專征專伐的特權,“五侯九伯,實得征之。”營丘附近還有許多小國,太公就封時東夷族萊人就和他爭地。齊國先後滅掉這些小國,而成為東方大國。
周的同姓召公爽被封到燕,召公長子在平叛之後才就封,建都於薊(今北京壹帶)。燕是周王朝東北方的屏障。它的設立可以切斷殷商舊族和他的北方同姓孤竹國的聯系,又可以和松花江、黑龍江、遼河壹帶的肅慎族靠近。肅慎原是周的遠方屬國。近年北京和遼南都發現不少商、周銅器。證實周初的燕確實統治北方廣大領土。
周武王伐紂,微子手持祭器來到軍門,脫去上衣,露出臂膀,反縛著雙手,跪著前行,向武王投降。武王親自給他解了綁,仍然讓他管理當初的封國。三監之亂,微子沒有參加。周公平叛之後命他代表殷人後代,奉祀殷的先公先王,立國於宋(今河南商邱)。後來宋成為有名的大國。宋的西面有姒姓杞國(今河南杞縣),西南有媯姓的陳(今河南淮陽),北面還有壹些小國。宋處在諸國包圍之中。
除去上述國家之外,周公還分封了大量的同姓國和異姓國。據《茍子·爪效》記載,周公“立七十壹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良說:“周公弟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可見周公封的大大小小的國家,數不在少。
武王克商只是打擊了商王朝的核心部分,直到周公東征才掃清了它的外圍勢力。三年的東征滅國盡管有五十個左右,而占領地的鞏固和擴大還是在分封同姓之後。東征以後,周人再也不是西方的“小邦周”,而成為東至海,南至淮河流域,北至遼東的泱泱大國了。
周公東征象疾風驟雨席卷了大河下遊,攪動了原有民族部落的格局。徐國壹部分逃到江南(今江西);壹部分東夷被趕到淮河流域;贏姓西遷;楚國逃到丹水流域。這造成了民族大遷徙大融合。
東征的戰鬥是殘酷而激烈的,《詩經·豳風·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斯。周公東征,四國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將。”戰士們跟著周公東征,斧子砍出了缺口,縱使飽經戰鬥的苦楚,能夠生還是很幸運的了。東征的戰士思念家鄉,壹旦解甲歸田,心中充滿了種種遐想,《詩經·豳風·東山》,就是這種心理的生動寫照。再也不是內外交困,戰鬥之前的那種“風雨所飄搖,予唯音噍噍”的局面了。
營建洛邑 制禮作樂
東方遼闊疆域的開拓,要求統治重心的東移。周公東征班師之後,便著手營建東都洛邑。建城的主要勞力是“殷頑民”,即殷人當中的上層分子。“頑民”西遷,壹則使他們脫離了原來住地,失去了社會影響;二則集中起來,便於看管。為了看管殷頑民,周公曾經派了八師兵力駐守。
東都洛邑位於伊水和洛水流經的伊洛盆地中心,地勢平坦,土壤肥沃,南望龍門山,北倚邙山,群山環抱,地勢險要。伊、洛、湛、澗四小匯流其間。東有虎牢關,西有函谷關,據東西交通的咽喉要道。順大河而下,可達殷人故地。順洛水,可達齊、魯。南有汝、潁二水,可達徐夷、淮夷。伊、洛盆地確實是定都的好地方。
周公稱王的第五年(前1020年),正式營建洛邑。三月初五,召公先來到洛邑,經過占蔔,把城址確定在澗水和洛水的交匯處,並進而規劃城廓、宗廟、朝、市的具體位置,五月十壹日規劃成功。第二天,周公來到洛邑,全面視察了新邑規劃,重新占蔔。蔔兆表明湛水西和湛水東,洛水之濱營建新都大吉。經過壹年左右的時間建成。城方壹千七百二十丈,外城方七十裏。城內宮殿富麗堂皇,新都叫“新邑’’或“新洛邑”;因此地原有鄂邑,北有郟山,故又稱“郟郫”。新都為周王所居,又叫“王城”。新邑東郊,湛水以東殷民住地叫“成周”,意思是成就周道。原來的鎬京就稱作“宗周”了。
東都洛邑建成之後,周公召集天下諸侯舉行盛大慶典。在這裏正式冊封天下諸侯,並且宣布各種典章制度。也就是所謂“制禮作樂”。
為了鞏固周的統治,周公先後發布了各種文告,從這裏可以窺見周公總結夏殷的統治經驗,制定下來的各種政策。周公曾先後給衛康叔《康誥》、《酒誥》、《梓材》三篇文告。《康誥》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內容不外是“明德慎罰”。周文王因為“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體內容之壹就是“保殷民”。“慎罰”,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罰不可濫用,有的案情要考慮五、六天,十來天,才能判定。至於殺人越貨,“不孝不友”的,要“刑茲無赦”。文告中反復強調“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誡康叔要勤勉從事,不可貪圖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變的,能“明德慎罰”才有天命。“明德慎罰’’也不是壹切照舊,而是參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誥》是針對殷民飲酒成風而發的。釀酒要用去大量糧食,這種飲酒風習在以農業起家的周人看來,簡直無法容忍。周公並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慶典的時候還是可以喝壹點。群飲是不行的,不可放過,要通統捉來“以歸於周”,“予其殺”。“予其殺”是我將要殺,未必殺。所以“歸於周”,是不要給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殺人”的印象。這同“保民”、“安民”是壹致的。應該引導殷民去“藝黍稷”即種莊稼,也可“肇牽牛,遠服賈”,去經商養父母。殷代先王,從成湯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況敢聚會飲酒了。
至於工匠飲酒,另當別論,不要殺,姑且先進行教育。在政策上區別對待是十分鮮明的。
《梓材》也還是提倡“明德”,反對“後王殺人”。至於民人之間,也不要相殘害,相虐待,乃“至於敬寡,至於屬婦,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殺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會出現安定的局面。這種局面的形成不是輕易可以得到的,要象農民那樣勤除草,整地,惰整田界水溝;象維修居處那樣,勤修垣墻,壁上塗泥,頂上蓋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塗上黑漆和紅漆。總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萬年惟(為)王”。
三篇貫穿壹個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給殷民壹個虐殺的形象,處罰要慎重,要依法從事。至於改造陋習——酗酒,壹是限制,二是引導,三是區別對待。做為統治者,要勤勉從事。
《康誥》、《酒誥》、《梓材》是周公對被征服地區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對待遷到洛邑的殷頑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後,這批建城的殷頑民如何發落。自是擺在日程上的問題。《多士》是周公向殷頑民發布的文告。全文分作兩大段。第壹段是攻心,讓殷頑民服從周人統治。理由是妳們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給了我小“邦周”,決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這如同妳先祖成湯取代不道的夏桀壹樣,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現在把妳們從“天(大)邑商”遷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憐妳們的,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內容是宣布給以生活出路,讓他們就地安居,有妳們的田地,有妳們的住宅,“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幹止。”如果妳們能順從聽命,有德,還被任用。上天會可憐妳們,否則,妳們不但會失去土地,而且我還會把上天的處罰加在妳們身上。
對俘虜進行攻心戰術,使之自食其力,恩威並施。這是壹整套改造政策。周公反復申明的“天命”不是他的創造,而是從遠古繼承下來的。《墨子·兼愛下》引《禹誓》:“用天之罰”,是禹征三苗時發表的誓詞。湯在征服夏桀時誓師詞說:“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天”已經不是單純反映自然力量的神,天神已經幹預人間事務。周公在《牧誓》中也提到“恭行天之罰”。對敵人多講天命的周公,對“天”的觀念已經有所發展。“天命”是否轉移,怎樣才能保住“天命”,取決於有沒有“德”,桀紂失掉天命是因為失“德”,周人要保住“天命”則必須有“德”,因此周公在教導周人時就多講“明德”。“天命”變成可以保持和爭取的了。人不再是盲目地服從“天命”,而有了主觀努力的可能了,這是積極的。天子是天的代理人,壹方面他具有無上的權威,但不是無條件的,他必須有“德”,不然天命就要轉移,因而君主、天子不可以為所欲為的,是有條件、受約束的。紂在滅亡前夕還說“我不是有命在天乎?”周公的思想比他,比殷人要大大前進壹步。保住天命的條件之壹是“保民”,民的狀況不能不成為君主認真考慮的問題。
參與建新都的除去殷遺之外,還有“侯,甸、男、邦、伯”,這些多是殷的舊有屬國。東都建成,周公除去對殷頑民訓誡之外,還對這些“多方”訓誡。《多士》強調天革殷命,《多方》則突出殷代夏,周革殷,是由於“不肯戚言於民”、“不克明保享於民”,於是成湯用“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周“克堪用德”,天才讓周“簡畀殷命,尹爾多方”。對“多方’’則反復強調“保民”。針對“多方”懷念舊殷,不愛周邦,壹方面讓他們有田宅;另壹方面,如果不聽周的號令,則“我乃其大罰殛之”。假如內部和睦,努力種田,“克勤乃事”,天要矜憐妳們,我有周還要大大地賞賜。有德者,還可以在王廷作官。為期五年為善,妳們仍可以回到本土。
周公在掃平叛亂,營建成周之後的問題是,周王朝的長治久安的謀劃,也就是“制禮作樂”。這在周公稱王的第六年。“禮”強調的是“別”,即所謂“尊尊”;“樂”的作用是“和”,即所謂“親親”。有別有和,是鞏固周人內部團結的兩方面。
禮所要解決的中心問題是尊卑貴賤的區分,即宗法制,進壹步講是繼承制的確立。由於沒有嚴密的繼承制,周公固然可以稱“鹹王”,管、蔡也可以因爭王位而背叛王室。小邦周不能不考慮大邦殷的經驗教訓,何況周公對夏殷歷史是了如指掌的。殷代從先妣特祭和兄終弟及的人數有限看,是分了嫡庶的,是子以母貴的。殷是傳弟和傳子的並存,曾導致了“九世之亂”。傳弟終究還要傳子,這本來是生物的規律。傳子和傳弟有傳長、傳幼和傳賢的矛盾。傳弟更有個傳弟之子和傳兄之子的矛盾。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導致王室紛爭,王室紛爭又會導致王權衰落,國祚不久。殷代從康丁以後,歷經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紂),明顯地廢除了傳弟制而確立了傳子制。周在周公之前也沒確立嫡長制,繼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歷。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卻以武王姬發為太子。自周公以後,歷“成王、康王、昭王,穆王、***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傳子的,這不是偶然的,這種制度即嫡長子繼承制的確立應歸功於周公。嫡長子繼承制確立以後,只有嫡長子有繼承權,這樣就經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爭奪王位,起到穩定和鞏固統治階級秩序的作用。嫡長子繼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內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結合起來,創立了壹套完備的服務於奴隸制的上層建築。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諸侯對周天子說來是小宗。而這些諸侯在自己封國內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這樣組成壹個寶塔形結構,它的頂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諸侯,目的之壹是要組成這個以血緣紐帶結合起來的政權結構,它比殷代的聯盟形式前進了壹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對異姓諸侯則視為甥舅關系。血緣婚姻關系組成了周人的統治系統。到春秋戰國時代暴露了它的弱點,郡縣制代替了分封制,但在當時的具體條件下,無疑形成了壹種以華夏族為主體的層次分明的政權機構,壹種遠較殷人的統治為進步的機構。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維護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諸侯卑的等級森嚴的禮法。這種禮法是隸屬關系的外在化。反過來,它又起到鞏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維護父權制,維護周天子S6統治,誰要是違反了禮儀、居室、服飾、用具等等的具體規定,便視為非禮、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則必以土地國有為前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極壹時的時代,並非虛構。由此引申出來的“田裏不鬻”;土地不許買賣,恐怕也出自周公。周公能授給姜太公以專征專伐的特權,那麽,“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時代或更早確立而為周公所法定下來的。為了加強中央王朝對地方的統治,冊封、巡狩、朝覲、貢納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總結前代經驗的基礎上確定下來的。
周公的制禮作樂,壹方面是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加以系統化,另壹方面也是周人具體實踐的總結。
讓位成王 有始有終
周公制禮作樂第二年,也就是周公稱王的第七年,周公把王位徹底交給了成王。《尚書·召誥、洛誥》中周公和成王的對話,大概是在舉行周公退位,成王視事的儀式上、史官記下的。在國家危難的時候,不避艱辛挺身而出,擔當起王的重任;當國家轉危為安,走上順利發展的時候,毅然讓出了王位,這種無畏無私的精神,始終被後代稱頌。但是,周公並沒有因退位而放手不管,成王固然對他挽留,而他也不斷向成王提出告誡,最有名的是《尚書·無逸》。
《無逸》,不要貪圖安逸,不錯,是周公告誡成王的,就是在今天讀起來,我們還覺得它是新鮮的。《無逸》開頭就講,知道種地務農的辛勞,才懂得“小人”——農民的隱情。父母辛勤務農,而他們的子弟不知道種地的艱辛,就會貪圖安逸乃至妄誕,甚至侮辱他的父母說:“老年人,什麽也不懂。”這種不孝的話在當時是決不許講的。《康誥》中還提到,對不孝不友的人要處以刑罰。作壹個最高統治者要知道下邊的隱情疾苦,否則就會做出荒誕的事情來。周公接著舉了殷代名君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商湯之孫祖甲,不是莊嚴威懼,勤自約束,“不敢荒寧”,就是久為小人,能保惠小民,不敢侮鰥寡,他們享國都能長久。爾後的殷王,生下來就安逸,不知道務農的辛勞,只是貪圖享樂,因而他們享國也都不長久。周公接下去又舉有周的太王、王季的謙抑謹畏,特別提到文王穿不好的衣服,自奉節儉,參加農業勞動,能“懷保小民,惠鮮鰥寡”,從早到過午有時連飯都來不及吃,為的是團結萬民。他不敢盤桓逸樂遊獵,不索取分外的東西,因而享國也比較長久。周公告誡後代,不許放縱“於觀、於逸、於遊、於田(田獵)”,不能寬容自己說:姑且現在享樂壹下,不能象商紂那樣迷亂於酒。如果不聽,就會變亂先王正法,招致民人的怨恨詛咒。有人告訴說:“小人恨妳、罵妳。”要說自己有錯誤,深自省察,不許含怒,不許亂殺無辜,亂罰無罪。不然,相同的怨忿集中到妳壹個人身上,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周公所說的深入底層,關心民間疾苦,以“無逸”自警或用來教育後代是對的,但是“逸”與不“逸”往往受階級條件和生活環境所左右,存在決定意識,在沒有外界強大壓力的情況下,王室成員“生則逸”是必然的,由“逸”而失國也是必然的。
周公致政三年之後,在豐京養老,不久得了重病,死前說:“我死之後壹定葬在成周,示意給天要臣服於成王。”死後葬於文王墓地畢,成王說;“這表示我不敢以周公為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