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與才的關系
壹、德與才的內涵
(壹)德的內涵
在古籍中,"德"指正直善美心性,修養內得於己,外施於人。隨著社會的發展,德的內容也不斷豐富和發展,並具有時代的特征。就今天而言,德主要指較高的政治覺悟、思想水準和道德風尚,包括事業心、原則性、思想修養、務 實精神、職業道德等。由於從事某種特定職業的人們,有著***同的勞動方式,經受著***同的職業訓練,因而往往容易形成與職業活動和職業特點密切相關的觀念、興趣、愛好、傳統心理和行為習慣,結成某種特殊關系,形成獨自的職業責任義務和職業紀律,從而也就產生了特殊的行為規範和道德要求。如執教要有“師德”,行醫要有“醫德”,治學要有“學德”,從藝要有“藝德”,經商要有“商德”,領導要有“官德”。其中“官德”是領導幹 部的職業道德,是調整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關系的行為準則。官德的內容十分豐富,可概括為壹個核心四個範疇,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核心,努力做到公平、忠誠、廉明、慎勤。
(二)“才”的內涵
從廣義上講,人才是指掌握了壹定的知識和技能,有壹定才華的人。具體界定標準如下:壹是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二是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三是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這個界定標準是在1996年底召開的全國性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會議上,根據1982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制定長遠規劃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對人才口徑範圍進行界定的。而行政領導人才主要體現為他的智慧能力,特別是集中表現為他所從事的領導職業所要求具備的領導能力,也就是他的"專業"能力。
二、德與才的辯證關系
在我國歷史上,用人標準壹直是按照德與才兩個大的方面來考慮的,這就很自然地要牽涉到如何處理兩者的關系。劉邦打天下時,是把才能放在第壹位的,陳平"盜嫂受金"照舊得到重用。曹操明確提出"唯才是舉",選拔人才主要看才能。唐太宗曾就用人問題與魏征交談,魏征很明確地說:"亂代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備,始可任用。" 意思是說,在亂世爭雄的時候,用人往往顧不了許多,只求其有才能,對打天下有用就行;但在治理國家時,就必須是德才兼備才能用。到了宋朝,《資治通鑒》的主編司馬光對德才關系有了更精確的論述,他說"德者,才之帥也;才者,德之資也。" 這是對德才關系的極好概括,既說清了二者有主次的關系,又明確了相輔相成的關系,沒有把二者割裂開來,對立起來。
在人才價值構成中,德為才之帥,才為德之器,真正做功的力是才,德則是控制力的方向的 "指示器"。
世間最為推崇的是德才兼備之人,古代甚至謂之為"聖人"。但是我們往往不能如願以償地擁有德才雙全之人,那麽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除聖人外,德與才的組合還會出現幾種類型:德勝於才者,可以稱為善人;才勝於德者,只能稱為能人;德才皆顯不足者,人皆視之為愚人。所以現代人不必都賢取壹則可。所謂"賢",實際上就是指某人超出壹般的工作能力。
實際上,“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人各有所短,壹個人往往長處突出。如果求全責備挑剔缺點,就難識別人才。對於德才兼備,我們不要絕對化,要做到看主流,在選拔人才時如果能見其所長、避其所短,就能正確發現人才,使用人才。尤其要特別註意,發現那些雖有缺點,但有才能的人。壹個人的優點和缺點常常是互相彰昭的。有時,甚至才幹越高的人其缺點可能越引人註目。例如壹個人進取心強敢冒險、敢闖前人沒有走過的路,有時難免有處理事情不周不細的毛病;壹個人有魄力、有才幹,不怕閑言碎語不怯習慣勢力,難免有時顯得過於自信和驕傲;壹個有毅力、有掘勁,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人難免有時主觀、武斷。對這些人,如果我們求全責備棄而不用,那麽,就會失去壹大批精明能幹勇於開拓的人。克雷洛夫有壹篇寓言,說壹個人因為怕剃刀快而棄之不用,改用很鈍的鐮刀刮胡子,結果不僅胡子沒有刮幹凈,還刮得滿臉是血。克雷洛夫最後寫道:"我看好多人也是用這種眼光來衡量人才的,他們不敢使用壹個真正有價值的人,光搜集壹幫無用的糊塗蟲。"我們要從這個寓言中得到啟示:所謂"壹個真正有價值的人"並非那種毫無缺點的人,而是那些能在某壹方面非常突出的人才--這種人才能夠勝任其職,成績顯著。但是如果脫離這種人才自身素質的特點,隨意任用,往往是對其才能與專長的破壞,結果適得其反,事半功倍。 對有才能的下屬來說,不必壹切方面皆是出類拔萃的,重要的是在某壹方面要有突出的工作觀念和方法。
所以我認為沒有道德和知識都是可怕的,我們應當盡力去修得德才兼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