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在李鴻章死後不久,梁啟超即寫了《中國四十年來大事記》(壹名《李鴻章》),這是最早的李鴻章傳記。梁氏是戊戌維新的重要人物,又是中國新史學的開創者,於史學理論多有發明。他說:“合肥之負謗於中國甚矣,著者與彼,於政治上為公敵,其私交亦泛泛不深,必非有心為之作冤詞也”。他反復申明,作史必當以公平之心行之,並引用英人格林威爾的話說“畫我須像我(Paint me as I am)”。這是他對自己為李鴻章作傳的要求,就像他晚年所仍然主張的:“史家之道德,應如鑒空衡平,是什麽,照出來就是什麽,有多重,稱出來就有多重。”
梁啟超的李鴻章傳,***有12章。第壹章《緒論》講評價李鴻章應有的心態,並給予他壹個總的評價。梁氏說,西人有言時勢造英雄,英雄也造時勢。對於李鴻章,我不能說他不是英雄,但只不過是時勢所造之“英雄”,而不是造時勢的英雄。第二章《李鴻章之位置》從中國清代以前和清朝的政治傳統的角度,論述李鴻章作為壹個重臣,時代為他創造歷史所提供的空間,認為只有把李鴻章置於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才能給他比較準確的評價。第三章《李鴻章未達以前及其時中國之形勢》說的則是李鴻章的家世,西方殖民勢力的東來,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以及李鴻章與曾國藩的關系。第四章、第五章《兵家之李鴻章》講的是李鴻章在協助曾國藩攻剿太平天國、撚軍過程中的崛起、淮軍的創建以及所立之“軍功”。第六章《洋務時代之李鴻章》評述了李鴻章在洋務運動中的作用和治績,剖析了李鴻章辦理洋務失敗的原因,特別是對其洋務思想的分析,頗中肯綮。“李鴻章實不知國務之人也,不知國家之為何物,不知國家與政府有若何之關系,不知政府與人民有若何之權限,不知大臣當盡之責任。其與西國所以富強之原,茫乎未有聞焉,以為吾中國之政教文物風俗,無壹不優於他國,所不及者,惟槍耳炮耳鐵路耳機器耳。吾但學此,而洋務之能事畢矣”。第七章《中日戰爭時代之李鴻章》論析了中日甲午之戰的緣起,戰爭過程,失敗的原因。認為李鴻章對甲午戰爭的失敗結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第八、第九兩章是《外交家之李鴻章》,李鴻章的為官生涯,半屬外交。“欲斷定其功罪,不可不以外交為最大之公案”。他說天津教案使李鴻章獲得聲譽,並不是李鴻章的外交才能使然,而是西方列強相互爭戰,無暇東顧之所成。中日天津條約為以後的甲午戰爭埋下禍根,簽訂馬關條約是李鴻章在戰前和戰爭進行當中所犯錯誤的壹個結果。中俄密約對中國權益的出賣以及引起他國的競相效尤,瓜分中國,李鴻章更是難辭其咎。第十章《投閑時代之李鴻章》寫的是馬關條約簽訂後至八國聯軍侵華的幾年間,李鴻章除三年閑居外,又奉命治理黃河,旋授商務大臣,總督兩廣。第十壹章《李鴻章之末路》寫義和團之後,李鴻章與聯軍訂立辛醜和約,又為中俄滿洲條約所逼,在憂懼中病死。第十二章《結論》則是把李鴻章與古今中外的著名歷史人物進行比較,意在多視角地審視李鴻章。
梁啟超對李鴻章的總評論是:李鴻章是壹個不學無術、謹守範圍的人。所謂“不學無術”,是指他“不識國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勢,不知政治之本原。當十九世紀競爭進化之世,而惟彌縫補苴,偷壹時之安,不務擴養國民實力,置其國於威德完盛之域,而僅摭拾泰西皮毛,汲流忘源,遂乃自足,更挾小智小術,與地球著名之大政治家相角,讓其大者,而爭其小者,非不盡瘁,庸有濟乎?”他只看到西方富強的表面原因,而沒有近代先進的政治思想,因此他擔當不起挽救中國危機的責任;李鴻章在軍事上建有功績,但他殺的是本國人,在反擊外國侵略方面則未見立業。外交上,只知運用小謀小智,彌縫茍安以待死,外交政策“不能安頓壹朝鮮”,“聯俄而反墮彼謀”。對清朝來說,他是重臣、忠臣,但他“數十年重臣不能輯和國民,使為己用”,且自己“以豪富聞於天下”,在廉潔方面不能與三國時代之諸葛亮相比。與當時世界上著名的政治家如俾斯麥等相較,無論是在內政、軍事、外交上,李鴻章均不能望其項背,“李鴻章之外交術在中國誠為壹流矣,而置之世界則瞠乎其後也”。
梁啟超撰寫的《李鴻章傳》,對有關李鴻章的主要的歷史事實的認定,與今天基本是壹致的。許多地方的論斷甚至還十分精辟,如對李鴻章的落後的政治思想的分析,對甲午戰爭前及戰爭進行期間李鴻章的失誤的分析等;對李鴻章在辦洋務、搞外交的種種失策以及給國家帶來的嚴重損害也是據事直書。即使這樣,梁氏卻沒有完全否定李鴻章,如肯定他開展洋務,說無論成效如何,但“導清國使前進以至今日之地位者誰乎?固不得不首屈壹指曰,李鴻章也”。認為在處理外交上,李鴻章在清朝內最有能力和經驗,無人可以代替他。清朝的衰敗,不能由李鴻章壹人負責。梁啟超以龔自珍的“九州生氣恃風雷”的詩句抒發感慨,為李鴻章所作的辯護,明顯地受到客觀主義史學思想的影響,與此前鞭辟入裏的分析多少有些不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