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給妳找的贊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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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法會因由分。如經所雲,佛於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此正說明本經述說釋迦文佛住世教化之時,行極平實,更無奇特。壹如常人穿衣吃飯,洗足敷座。並非雲生足下,頂現圓光。
第二,善現起請分。正當佛自安座事了,時有長老須菩提(華言譯其名字,另壹意義為善現。)即從大眾中起而問法。問雲: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咐囑諸菩薩。若使有善男信女,發心求無上正等正覺者,應該如何住在此壹初發自覺清凈之正信心境中,應該如何降伏壹切妄想煩惱之心。而本經所記佛之答語,極其有味,異常巧妙,但重名須菩提之問語雲: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咐囑諸菩薩。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初無加上許多說法。及須菩提長者嘮叨不休,繼續而說:唯然!世尊,願樂欲聞。方引出以後若幹經文,橫說豎說,剎說眾生說矣。其實,本經全部重心,在於善護念三字。無論聖人與凡夫,但能善護初心壹念清凈,則初發心即成正覺。茍善護此壹清凈正念,則往後文長,皆成剩語矣。
第三,大乘正宗分。正以凡夫眾生,不能善護其善念,學佛中人,不能放下我證涅槃佛果,我在度人之相。則等同世間凡人,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樣樣不能放下,同為大病。若放卻此世出世間諸相,豈非是壹個無事凡夫,逍遙自在,快樂無憂,行同諸佛。
第四,妙行無住分。故佛於放下四相之後,乃說,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令此心猶如虛空。所謂布施者,內舍放諸緣之相,法施眾生,外施舍身心財物,以濟眾生是也。功高萬世,不住功相。德侔天地,不著德相。方為真布施也。
第五,如理實見分。到此又說,不可以身相見如來。故佛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殊堪壹嘆。
第六,正信希有分。因此再三叮嚀,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能生信心,以此為實。誠為希有之正信也。
第七,無得無說分。繼而說明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所以者何?壹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第八,依法出生分。於是提出持經說法之福德,無有自性之相可著,其廣博猶如虛空。故雲: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
第九,壹相無相分。不但福德功勛,猶如幻化。即如四果聲聞,亦不能著意圓成。但了無相、無著、無願之旨,可以當下釋然壹切經論教義之旨矣。
第十,莊嚴凈土分。但應如此生清凈心,如經所雲: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可謂明白曉暢之至。
第十壹,無為福勝分。到此又復重申無為福勝,凡有為者,皆是世間塵滓之事,豈不當下爽然若失矣!
第十二,尊重正教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十三,如法受持分。乃知般若無知,法身無相,然後可以降伏鏡裏魔軍,大作夢中佛事矣。
第十四,離相寂滅分。於是重申玄旨,乃言:離壹切諸相,即名諸佛。又說:離壹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實相即是非相。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雲雲。
第十五,持經功德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十六,能凈業障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十七,究竟無我分。經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壹切法皆是佛法。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畢竟還是要人自無我相,方與佛法相應。
第十八,壹體同觀分。經雲: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第十九,法界通化分。莫以世間求福德之心而求佛法,是為至要。
第二十,離色離相分。經雲: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第二十壹,非說所說分。經雲: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第二十二,無法可得分。經雲: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第二十三,凈心行善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二十四,福智無比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二十五,化無所化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二十六,法身非相分。經雲: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第二十七,無斷無滅分。經雲: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第二十八,不受不貪分。經雲: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第二十九,威儀寂靜分。經雲: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第三十,壹合理相分。經雲:若世界實有者,即是壹合相。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第三十壹,知見不生分。義如品名,不必拈提。
第三十二,應化非真分。經雲: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又雲:壹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