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樹皮或竹子、龍須草等造紙,需要六個步驟。
首先,要把造紙的原料放在塘裏泡,竹子得泡壹百天,樹皮泡六十天,草類可只泡十余天。
接著,把泡好的原料入進壹個鐵制或陶制的“徨桶”內,與石灰壹起,煮八天八夜。
然後,把煮好的原料拿出來在石臼裏打,直至打成糊漿。
這樣,紙漿就算是做成了,不過這還沒造成紙,還需要蕩料,壓簾,晾紙三個步驟,才能造出紙張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