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圖書,都依賴於抄寫流傳,雕版印刷術普及之後,仍有不少讀書人以抄寫古籍為課業,所以傳世古籍中有相當數量是抄寫本。宋代以前,寫本與抄本、稿本無較大的區別,但宋元以後,寫本特指抄寫工整的圖書,例如壹些內府圖書,並無刻本,只以寫本形式傳世,像明代《永樂大典》、清代《四庫全書》以及歷朝實錄。
今目錄學家稱摹寫宋、元舊板書,點畫行款,完全按照原來的樣式的為影寫本。
《永樂大典》、《四庫全書》、明清列朝實錄等原本既不是刻本,也不是稿本或據其他版本錄寫的抄本,稱為“寫寫本按種類區分,有寫本、稿本、抄本、舊抄本等。本”,這裏“寫本”的概念是狹義的。稿本分為手稿本和清稿本。手稿本是著者親手寫成的稿子,如宋·司馬光手寫的《資治通鑒》、清·蒲松齡手寫的《聊齋誌異》等;清稿本是指用用以增補、校訂或付印的著作謄清本。抄本又叫傳抄本,是指根據底本傳錄而制成的副本,而舊抄本是指時間不詳的早期抄本。
中國版本類型。相對於抄本、刻本的名稱。寫本的概念有三:①時代早。唐代以前,書籍生產都靠手寫傳抄,無所謂刻本印本,故統稱為寫本。唐代以後,刻本漸行,至宋代而盛。但唐、宋時期手寫傳抄的書籍,仍稱為寫本。②地位高。無論時代早晚,刻印本書是否盛行,書籍的手寫傳抄出自名流學者之手,往往也稱為寫本,而不稱為抄本。③內容涉及宗教,如佛經、道經。抄寫者常是為了還願或做功德,有對宗教的崇信和虔誠包容在裏邊,故也常稱為寫經,而不稱為抄經。這 3種情況之外,自元代起,凡依據某種底本再行傳寫者,通常就統稱為抄本。至於自己著作、自己抄寫流傳,則稱為稿本,而不稱為寫本、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