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名稱,官員姓名,組織名稱,官員姓名
內閣大學生,協辦大學生大理寺清,邵青
學士掌管國子監,管理大臣,視察朝廷詔令。
中書系櫃學學士,詹世福,詹紹。
軍部尚書太常寺和邵青。
管理倒書房的大臣,光祿寺卿和邵青
總策劃館太仆寺青會長和邵青
尚書,吏部侍郎,廟堂中裂,與邵青。
國子監,財政部部長兼侍郎,獻上祭酒。
禮部尚書,左右侍郎秦天,左右監,左右副監。
禮部禮樂大臣由太醫院任命,左右醫院判刑。
兵部尚書、左左侍郎宗仁府的宗靈、左左的完顏政、左左的宗仁
刑部部長,內務部部長助理。
尚書,工部部長助理,上院部長。
袁尚書,左右侍郎兼武備部長袁。
都察院左都時宇和左夫時宇陳封袁青
總政部總政史和副史
清初繼承入關前的舊規,以滿洲特有的旗制為骨幹,基本按照明朝的制度統治漢人。直到雍正、乾隆兩朝才逐漸調整穩定下來。中央組織設置如下:
壹.內閣
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清朝參照明制,將內三院改為內閣。大學士改稱堂館,稱之為“中和堂”、“保和堂”、“文華堂”、“武英堂”、“文遠堂”、“東閣堂”(乾隆十三年,中和堂拆除,增體仁館為三堂三館)。大學士等級改為正五品,也是基於明制。怕大學生權力太重,特意降低了大學生的等級來遏制。此時內閣雖已具備掌握最高政治權力的中央機關的雛形,但由於大學士降級、減少文員,其權力比順治初年的三院要輕。
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滿漢都被評為正品。至此,大學士成為清朝的最高官員,就像歷朝歷代的宰相壹樣。《大學士年表清稿序》說:
清代大學者,歷滿漢兩朝,榮譽極高,所以互相頒贈...他們的產品都是壹流的。作為軍機,既然太子,其首領必是大學士,唐元不如。
這說明清代大學生的地位是極其受尊重的。
聯合贊助壹個大學生是宋立科的參政,他是壹個大學生的代表。剛開始是沒有名額的。大學士在皇宮行走或出差時,另選壹人協助內閣事務。早在雍正元年至五年(公元1723-1727)就有了大學士,六年(公元1728)又有了額外的大學士。十至十三年(公元1732-1735),再次建立了準大學士。直到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才確定協辦人為大學士,後來改為永久。其檔次略低於大學生,來自壹品。
內閣學士是從二品,兩人都有侍郎的頭銜(乾隆五十八年後)。他的職責是:滿學士奏此章,漢學士批“銜書”(國內外官員向皇帝呈報的文件)。如果它應該有權承擔責任,那也不僅僅是這樣。比如康熙二十壹年(公元1682年),上諭說:“學士為參事政事之官。有意見就開始玩吧。最近沒有討論。如果發這本書然後用壹個崗位就夠了,為什麽還要設學士?從此以後,他們見了面,都發了言。”①盡管如此,但壹般單身漢仍按部就班地做壹些例行公事,遠不及軍機張靜責任重大。
據《清惠殿》、《清史稿》等書中記載,內閣成員人數規定如下:大學士2人,漢族2人,大學士助理1人,學士6人,漢族4人,經學2人,漢漢兩軍(漢人編入八旗)2人,學士4人,蒙漢2人。漢朝30人,漢軍8人,中文書40人,蒙古6人(以上崗位不定時增減),中文書62人,無名額,總人數288人(委任書經任命,中文書經任命,不占額)。
內閣是曹開會的地方。據《光緒匯典》卷二記載,他的地位是:“議天下之政,宣管憲法和大體平衡之職,以褒揚共事。每逢大典,必領百人辦事。”其具體職責是:
第壹,主管政事,宣曲(聖旨)。
內閣是壹級衙門,排在六部之上。壹個大學生被“尊重和重視”,他的職責首先是議事和宣曲。內閣大臣經常在天皇身邊,充當顧問。他們不僅回答政治事務中的難題,還處理官方文件,為皇帝起草命令。內閣承辦的公文包括制度、聖旨、專利、爵位、業績、表格、註釋等。據《光緒匯典》卷二:
那些發出尼龍之聲的,如制、詔、聖旨、聖旨,都是按其風格進步的。儀式宣布百墓的地方,有文字。重大政事,公布科目,掛易獻,有書信來往。欽恩賜官五人以上,世爵承襲未能頂替者,謂之命死。封外國諸侯,秦恩給六品以下官員,世爵兩次進攻,就要命死。於叫外國諸侯和外國官吏以坐為名傳道,稱。
內閣是蠶絲纖維的重要場所,每日奉詔,軍部承旨。任何應該發行紙幣的人都從屬於內閣。此外,內閣還負責記錄奏章,分為三卷:凡此章每日簽發,滿漢簽票處記錄原因、詳細記載聖旨時,分為壹卷,稱為“帛書”;特詔分為壹卷,稱為“聖旨書”;將奏章、服從命令、提交部裏審議答辯的中外大臣和工人,分作壹冊,稱為“外錄本”。三冊放在櫃子裏作為參考。
第二,處理本章。
內閣的日常事務就是為天皇處理這壹章。《內閣錄》說:“大學士在軍中,壹切統壹。其實他們每天管的也是讀書。”《科舉通考》80年壹卷,大學士的崗位主要是處理這壹章。《清代內外官》這壹章可分為總版和偏版兩大類。各省將軍、巡撫、市鎮、學政、鹽政、順天府尹、盛京(今遼寧省)五章全部通過總政治部送至內閣,稱為“通本”;北京六部及院、府、廟、監所的這壹章,稱為“部本”。通本到亭後,已無滿人部分。先是被韓本方翻譯成滿文,轉到這個房間審閱,後面寫得清清楚楚,糊裏糊塗的。原版是滿文和漢文的結合體,和翻譯版壹起提交給中文簽票處。票簽由中書起草,服務員學士審核,大學生審核。之後簽票完成,簽中文票完成,簽中文。由內部績效辦公室提供;皇帝批了之後,就交給我們辦了。漢學士正面批漢字,翰林滿漢書背面批漢字,成為“紅寶書”。然後,下達執行:房子由滿堂紅拿出來交給紅辦,每天由中辦接管六部,然後抄報衙門執行;每年年底,六部會交回紅皮書辦公室,交給北經堂,然後保存在紅皮書庫中。此外,內閣還處理壹些奏折。
第三,辦理祭祀相關事宜。
壹切更為隆重的儀式和祭祀,如皇帝登極、立帝、祭天、祭祖等。,由內閣處理。《光緒惠典》卷二:
凡大祭,中祭,初書心願版。如果本尊位於祭壇和寺廟,會被視為雕刻和裝飾綠色。做書做寶也是如此。當皇帝登上極點時,他得到了壹封信,壹個盛大的儀式和壹個寶藏。專輯發行是壹個節日。生命會開始,海豹也會。文武百官傳在列。凡大型會議,進桌,展桌如何宣布。
第四,組織圖書修訂,儲存檔案。
編纂史書是翰林院的職責。順治初,國子監劃歸內蒙三院,圖書館也隸屬內蒙三院。康熙以後,翰林院雖然單獨設立,但所有書籍都是編修的,內閣學士仍然是總檢察員,學士則分為副院長、總編、編輯。此外,內閣還負責保存檔案和典籍。在東華門,有壹本紅寶書和壹個記錄庫,是清政府的重要檔案。另外,崗位也是保留的。光緒惠殿案含14。“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決定各省都要寫這壹章,都要加壹張海報,送到聚聚註釋堂。壹旦記錄下來,海報就會被送到櫃子裏保存。”內閣保存的檔案數量最多的是紅寶書,其他的也有記錄和聖訓。
內閣內部設有教室、滿本室、漢本室、蒙古室、滿票簽押處、漢票簽押處、內閣室、監察室、收發紅書處、番印處、抄庫、批辦等機構,負責各項事務。他們的正式職位和具體職責如下:
課室:為內閣秘書部,10學士(滿6,漢4),6經(滿2,漢2,漢2),侍從22人。另外,上學士、學士、中文系等的人。而在經堂工作都是由大學同學任命的,沒有名額限制。它的辦公室分為兩個大廳,南大廳和北大廳。南廳有四個位置:
(1)負責辯護。櫃子沒有印章,寫的是外文,用古籍館通關。
(2)接收和處理稿件。衙門來的信,直接送到兩廳,再根據事務性質,分發到各房。
(3)官員績效考核。負責服務員、經書、中書等官員的績效考核。
(四)管理“公務”事務。獲取助理事務的“口供”,治理皂役。
北廳也有四個位置:
①掌皇位。擬作請求筆錄,進入祝賀形式。
(二)處理儀式事務。也就是關於大典的準備工作。
(3)以寶洗寶。請用國寶印和歲末印日洗寶。
(四)紅皮書的收集,表章的保管。
滿堂紅,還是滿堂還是滿堂。本科2人,學徒4人,中書39本,貼中書24本,誌願者3人,72 * * *(都滿)。負責校對問題書的滿文部分,管理內閣金庫和黃世貞的收藏事務。如收集和儲存的記錄,聖訓,Juju筆記,歷史書籍,戰略和印章的壹般。收發和向皇帝提交日常記錄,添加和修改王子和世爵的家譜,書寫各種滿文。
漢本館,又名漢本堂,有學士四人(滿漢各二人),學生五人(滿漢各三人),中書學生42人(365,438+0人,漢軍八人,漢軍三人),學生65,438+06人(全部滿員),學生三人任職。他的工作是收發壹份,復制粘貼黃色和所有應該翻譯成滿文的文件,如詔令、碑文、書籍、祝詞等。因此,它也被稱為翻譯室。
蒙古室,又名蒙古堂,有學士2人,學徒2人,中書16,中書16(均為會員)。翻譯蒙、回、藏等語言及對外通訊。每當有各諸侯部的事件和聲明,就會翻譯播放。所有的貢品、碑文、匾額和向諸侯各部致敬的特別活動都由蒙古室翻譯和書寫。管理蒙古記錄聖訓。所有外文,如俄文筆記,都被叫到翰林院俄文館翻譯。西方國家來拍照,就是叫西方館的官員來翻譯。
在售票櫃臺,有3名服務員(滿),22本中文書(滿20本,蒙古2本),8本中文書貼(滿)和4名誌願者,此外還有若幹名服務員(滿)的傭金。滿人簽票處負責用滿文校對這壹章,編制滿人簽票,皇帝出巡時會送到本報。京內外官員的奏折,經皇帝審定的,要交給各駐京衙門知道或辦理,軍部要把票交出來簽字,通知他們辦理退單。
售票櫃臺,2名服務員,27本中文書(全部是中文),4名服務員。此外,還有壹些人參加了委員會。用中文復習這壹章,用中文寫壹張票;寫禦字,如制、聖旨、專利、敕令、書文、願文、爵位等。
專利室設置於康熙十年(公元1671),由李韓兩朝管理。專門從事整理和收發。凡在漢朝簽票處寫的稿,都要經過專利局審查,原稿定稿,並配有珍寶簽發。信函和禮品應按固定式樣印制和存放,使用時由中國圖書部填寫,並由專利局審查簽發。
督察室,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命各部衙門、各院將日常事件原因的陳述送內閣,然後在月底設立督察室。它的官員是由滿文大學士、中文讀書人和中文書吏任命的,而且沒有名額限制。這項服務有4個人。如果該事件被部裏討論和恢復,它將被記錄在日記文件中。壹旦部委搬到醫院,就壹個個檢查,壹個月打壹次,也就是所謂的“月折”。軍部每天發滿漢詔書,從滿票簽處搬到查驗室存放。到了月底,滿漢結合寫奏,稱為“奏聖旨”。
收發紅寶書處,又稱紅寶書處和收發室。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匯典》都沒有記載。這個名字始於嘉慶徽店。創建於幹嘉年間。秘書由滿漢書大學士任命,無名額。通過審核的問題書全部交給紅皮書辦公室,每天分發給六科流通。年底,它們被歸還給收藏者,存放在紅皮書圖書館。
梵音庫,也被稱為梵音處,由滿洲的大學生組成,並任命了古籍和中文書籍委員會。專司內閣成員的米銀收付。這種米錢是各省督撫、督撫、政治使節發的。分配辦法如下:大學士每天要交三錢,以下官員每天要交六分錢給中書,以支付夥食費②。
抄庫創建於幹嘉年間,嘉慶回電之名始。其官由滿漢中書大學士任命,無定額,故收銜書冊。乾隆以前,每年收冊時,漢票簽註處的漢書都要送到黃石廣翼。存放多年,沒有土地存放,成立了復制庫。
批準這個地方,乾隆以前叫“紅房子”,位於朝廷。其官員包括1名滿洲國子監官員(從國子監各部中選拔)和7名中書官員,分別負責書籍的收發和審批。每天由中書在全簽票處提交到審批處,再送到內部演出處提交。準備發送的時候,審批處會根據皇帝的宣讀用滿文簽字,用紅墨水背書,然後交給內閣。如有任何更改或“折疊”,將保存在文件中並每日上交。
清朝內閣從天聰十年(公元1636年)設立內三院到宣彤三年(公元1911年)執掌朝政,歷經270余年。內三院剛成立時,還在關外,有討論處置權。它剛剛開始成形。入關後,為了增加內三院的權威,下令壹切政事或外(洋)秘或奇策都要從內三院轉出。還確定三院的等級和六部壹樣(先比六部低)。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正式改為內閣,但只是沿襲了明朝的官制,並沒有加強內閣的權威。反而降低了大學士(正五品)的等級,減少了其官職,權力低於內三院。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改回內三院,大學士同六部。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恢復入閣,大學士兼大臣。康熙上臺後,軍事保密,壹直歸內閣。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大學士升為壹等,在各部大臣之上(大臣從屬於壹等)。當時雖然已經設立了軍部,但是軍機大臣的領導,除了太子之外,都必須是大學士,所以當時的大學士都是德高望重的,因為他們稱內閣為“宰輔”。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軍部成立後(軍部停辦兩年),機要章全部在軍部打。所有重要的軍務都要由軍務大臣來執行,內閣權力會輕,只是處理壹些日常事務。趙翼在《檐下雜記》中說:“兵部離宮近,便於傳喚。為軍機大臣者,皆親臣、重臣,故皆在此。”《清稿大學士年表序》說:“雍正以後,軍部被發函。內閣宰輔,名存實亡。”原本擁有首相地位的內閣大學士變成了壹個晉升的虛擬頭銜,內閣變成了處理日常政務和發布文告的機關。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改為八月奏,國內外大臣奏折壹般采用奏折。封號改奏後,各省督撫無需將封號事件的文案交給總政治部轉交內閣,內閣就成了“閑曹”。這個時候,內閣辦公室只是變成了存放文件的地方。宣彤三年(公元1911)四月,又組建了壹個西歐式的責任內閣,舊內閣被廢除。
軍部,清代的中央檔案機構。
(2005-08-11)
第二,軍事部門
清初,沿襲明朝舊制,“張書票擬稿,主閣”。軍事機密,主要討論辦公室”①。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由於西北用兵頻繁,內閣離內廷太遠,不便皇帝親自賜機會。因此,今年1月,在皇宮內成立了軍部,稱為“軍機事務廳”。原名“軍機室”,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稱軍部。
軍部是分內閣的權力,所以說是“內閣的壹個分支”。軍機部在清朝統治了180多年,成為各大衙門的屠場。其制度特殊,官制簡練,有官而無官。它的壹切工作都由軍務部長主持,由軍機張靜處理。
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分為滿漢官員,以及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巡撫等。都是特殊訂單調入的,是兼職,沒有人員定額;在當時,當王子或大學士滿漢為首領時,稱為“摑頭”和“首領”。按照大清制度,太子不能入軍機。嘉慶四年壹月,他用軍機復雜地處理事務,命令壹個太子永遠走在軍部。同年十月,又稱“非祖制”。直到鹹豐三年(公元1853),太子才被任命為軍務尚書。早期,工頭的職責是在皇帝召見時討論政務,或者根據皇帝的旨意起草詔令。凡是被皇帝選派到軍部工作的軍務大臣,都被稱為“走在軍部裏”或“走在軍務大臣身上”。剛到軍部的人,如果資歷或能力還淺,被勒令在“軍機大臣”上學步,就意味著是學徒,地位略低,所以在調度上排在後面。壹兩年後,工頭,軍務尚書,特意請皇上去掉“學”字。軍機大臣也是資歷不同,口味不同,權力也不同。比如有的滿人大臣只允許看滿人奏章,或者新大臣不允許看朱批皇帝的奏章。這些不同的待遇是由皇帝決定的。
據《光緒匯典》(卷1017)記載,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規定,軍務大臣只準在軍部書寫當天送達的聖旨,不準在軍部辦理部、書院的狀元(因為軍務大臣是兼職,所以部、書院原來的位置還空著)。各部成員不得去軍部“辦事”(向其政府官員請示)。不允許有閑人窺視軍機在北京工作的地方。由於王夏曼和中國武將在軍部不準與軍務部長談話,“違者嚴懲”。為了嚴格執行這些規定,都察院朝廷每天派壹個人到軍部旁邊辦公室的值房進行監控,值散了才允許軍部尚書歸還。
軍部剛成立的時候,僅限於軍事。《清稿·軍機大臣編年序》說:“當初不過是承殿、承商、承將之事。”但此後權力逐漸擴大,連軍事計劃都要管。其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起草皇帝發布的詔令,處理參議官員上報的奏章。官員上報的文件,奏“請旨”者歸軍部,封號照例歸內閣,直至清末。
第二,處理皇帝提交的大政方針。如果皇帝不能對重要的政治事務做出裁決,將提交軍事部門審議或秘密討論,或提交軍事部門與相關的衙門審議。特別上交,軍部會討論能不能打,秘法打;會同討論,或由軍部通稿,或由衙門通稿,暫酌情處理。
三、壹些重大案件,皇帝交由軍務大臣審理,或由軍務大臣會同司法部審理。軍事部長可以出現在軍事部門或使用酷刑。使用酷刑時,選擇內務部辦公室或步軍指揮下的衙門。每次秋審案件,軍務大臣也參加。
四、重要的文武官員和大臣、侍郎、巡撫、督撫,乃至道、政、學、關、鹽政策的官員,駐守邊疆的將領,主管事務的首領、大臣等的任免。,都是由軍機大臣編的,軍機大臣負責把要補的人員名單做出來,提交皇帝任命。如遇科研,軍務尚書還列了壹份考官、總裁名單,請皇帝挑選。復試或宮廷考試,軍務大臣負責查卷、檢查字跡或任命閱卷官。
5.勘察山川、地道、兵馬錢糧:每逢行軍,軍部都會根據相關書籍,勘察山川險阻、地道遠近。如果是偏遠地區,需要查看新舊檔案,進行額外的咨詢訪問。所用的軍力、錢糧,都由府署如住建部、兵部、院等簡單清點,以備日後參考。如遇皇帝質詢,立即提交。
六、軍務大臣可以奉皇帝旨意,作為“欽差大臣”,到各地視察或處理壹些政治事務。
軍機張靜,俗稱“小軍機”,早期也被稱為“部長”。起初,張靜沒有壹個固定的數字,他在內閣秘書等官員中選擇調子。乾隆初年,由內閣、各部、府衙轉隸。自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起,軍機張靜分為滿漢兩班,各8人,32人。每個班有1領班和65438助理領班張靜,軍機大臣會選擇在張靜很受器重的人。軍機張靜的選拔任用,依據是《蜀衡紀略》卷七:“漢代軍機張靜,由內閣大臣、六部大夫、外交大臣、總監、七個小京官組成,亦由秀才、舉人出身者充任;滿清軍機張靜,滿內閣書,六部,院醫,外交大臣,主事,筆糊筆法。”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確定漢空缺20個。
軍機張靜也是兼職,所有承擔進入軍部的官員仍然是原衙門的真正缺員,照常提拔。軍用飛機張靜壹般是五六品,工頭張靜是三品或四品出身。作為壹個規則,張靜,壹架軍用飛機,並沒有參加北京檢查,他的獎勵被提升為軍用飛機部長的自由裁量權。平時每三年保壹次。當修復文件和編輯策略等事情結束後,他照常得到保證,因此張靜的晉升更快。當時,人們把它視為晉升的捷徑。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十二月初十日,作《張靜柔性軍機升級增補條例》,其工頭張靜視三品,助工頭張靜視四品。以下章節和北京都是按照原創產品來判的。並提供三年階梯式晉升補償方式①。張靜,壹架軍用飛機,處理軍事部門的日常工作,處理文件,筆記文件和起草文稿。由於傅恒是乾隆軍機大臣的工頭,軍機大臣張靜還負責起草政令。還參加了軍事部門新案件的審理;跟隨軍務大臣或被單獨派往各省調查處理政務。
兵部位於紫禁城宗龍門的北面,幹青門的西面。軍事部長的辦公室被稱為軍事廳。軍事部門內部組織,沒有記載。據軍部檔案記載,軍部分為滿漢軍部,簡稱“滿漢軍部”,滿漢軍部分別為張靜服務。此外,在銀行文件中還有“檔案清理處”和“漢代檔案清理處”,或“檔案清理室”和“漢代檔案檔案室”,這是管理滿漢檔案的分工。在皇宮內,吳曼的辦公室位於龍宗門的南部,在軍用飛機大廳的左側和右側。據《光緒匯典》卷三記載,全府掌管駐齊靜營及外省、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給事務,負責向內蒙、外蒙古、藩、喇嘛進貢時擬定的賞賜清單,掌管軍部本身的壹切日常工作;漢武處理北京及外省文官和武陟、綠營官員的補充命令,國內外王公大臣的賞賜和給予外國朝貢使節的賞賜,壹切應由皇帝檢查和處理的事情,以及軍事部門的對外關系和軍事部門檔案的管理。
兵部的設立是清代中央行政組織的壹次重大改革,體現了清初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趨勢。軍部設立後,逐漸取代了滿洲親王、貝勒參與議事的制度,廢除了議事室;同時也削弱了內閣參與國家事務的權力。軍機,具有“君權附庸”的地位,成為內閣、各部、各院之上的國家政務匯流機關,壹切軍事計劃都在掌握之中。
清代中央檔案署總政部
(2005-08-11)
第三,總政治部
總務部沿襲明制。建立於清朝入關後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它被稱為“鄭桐”,意思是政府事務比水更好,意思是從上到下隨時可以進入。據《清代文獻通考》卷八十二,總政治部“主管內外章,各科封訴。外面的題和戲都是在北京演的,被朝方接受,還不如風格和方式。”哪裏有大的政治監獄,跟部裏討論是鹹的。“其具體任務是收集各省教材,校對後送至內閣;查問題本不規範,送內閣辦公;如果有時限,就交給衙門討論。各省將軍、副司令及巡撫、知事、知府、總兵等官員,每季度都要把這壹章打印出來,送到內閣核實。
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七月,總政使因“極簡事務,虛名半”,並入內閣。不久,八月十壹日宣復辟。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因更名為“奏”,且無專門部門,正式廢止。
總政部由兩個總政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副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參議(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人(滿漢65438)組成,分為開戶部、文稿室、官室、禮室、樓室、火室等單元。
總政治部隸屬於“鄧文鼓館”,主管軍民擊鼓伸冤。掌管參議院65,438+0人,受總督視察。滿洲1人,漢軍1人,掌管6人,分為官、戶、禮、兵、刑、工六室。如果有鼓手,壹般的政治使節會做懺悔,如果有不公正的地方,會上報皇帝,提交刑部審判。如果是誣告,會依法送刑部壹等處分。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在都察院設立“鄧文鼓”,由壹人監制。順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遷長安右門,以代替中人或禦史的管理。直到康熙六十壹年(公元1722年)才編入總政治部。這是統治者表示為人民“復仇”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