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時的第壹個時辰,就叫“夜半”。人們最早把“夜半”作為時間名詞來使用的例子,見於《左傳·哀公十六年》:“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
“夜半”所指的時間是前日夜11時~當日淩晨1時(北京時間,24小時制,下同)。這個時段用地支命名,稱作子時。
孔穎達在為《春秋·莊公七年》中“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壹句作疏雲:“夜者,自昏至旦之總名。”天色由黑到亮的這段,都稱為夜。“夜半”是指天黑至天亮這壹自然現象變化的中間時段,而人們平素所說的“半夜”則是籠統地指全部的天黑了的時間,其時間往往超出夜半的那兩個小時。
壹年之始為正;壹月之始為朔。我國現在的農歷是以十壹月為正,以夜半為朔的起點的。盡管古代典籍中對於“朔之始”還有以“平旦”或“雞鳴”等為起點的多種不同說法,但是,人們總是用夜半子時合朔作為起始點來計算歷法的。
“夜半”壹詞常被文人用於詩詞之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不勝枚舉。
二、雞鳴
“雞鳴”,《辭源》註為:“兵器名。”《辭海》則註道:“《詩經·齊風》篇名。樂府《相和歌》曲名。戈的別稱。”這兩部工具書都缺註了十二時中的“雞鳴”的詞義。
從字面上來看,“雞鳴”確有“雞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時中卻是特指夜半之後、平旦以前的那壹時段,即深夜過後的1~3時,以地支來稱其名則為醜時。
雞被古人褒稱作“知時畜也”。《韓詩外傳》中贊頌雞雲:“守夜不失時,信也。”曙光初現,雄雞啼鳴,拂曉來臨,人們起身。
“雞鳴”壹詞,源於《春秋左傳正義》中“雞鳴而食,唯命是聽”之句。早於此例的句子裏,即或有“雞鳴”,也均非特指時間,而僅僅是表示“雞叫了”這種情況。如:“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詩經·風雨》)等。
三、平旦
太陽露出地平線之前,天剛蒙蒙亮的壹段時候稱“平旦”,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黎明之時。用地支表示這個時段則為寅時,即每天清晨的3~5時。
《孟子,告子上》中的“平日之氣”,四是我們所見到的“平旦”壹詞的最早用例。這句裏的“氣”,系指“天空的雲氣”。後來的《史記·李將軍傳》壹文也用了“平旦”這個詞。如:“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至於後來的詩詞中就用得更多了。
四、日出
這個詞最初見於《詩經·檜風·羔裘》:“日出有曜,羔裘如膏。”“日出”是指太陽升出地平線之時。用地支命名,為卯時。這個時段指每天清早的5~7時。此時,旭日東升,光耀大地,給人以勃勃生機之感。
在古代詩文中,人們使用“日出”這個時間名詞的例子很多。例如:《史記·封禪書》載:“以遞日出。”再如晉代皇甫謐《高士傳》卷上:“帝堯之世,天下大和,百姓無事,壤父年八十而擊壤於道中。觀者曰:‘大哉帝之德也。’壤父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何德於我哉!’”
五、食時
食時就是古人“朝食”(吃早飯)之時,即每天的7~9時。以地支命名,稱之為辰時。
“食時”壹詞,早在《禮記》中就出現了。例如:“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禮記·坊記》)另外,《管子·弟子職》裏也有運用“食時”的句子。如:“至於食時,先生將食。”還有,《文選》中任昉的《齊竟陵文宣王行狀》壹文說:“淮南取貴於食時。”劉良註:“漢淮南王安好書,天子為使《離騷傳》,朝受詔,至食時進之。”
六、隅中
臨近中午的時候為隅中,即上午的9~11時,用地支表示為巳時。
《淮南子·天文訓》最早出現“隅中”壹詞:“日出於旸谷,……至於桑野,是謂晏食;至於衡陽,是謂隅中;至於昆吾,是謂正中。”
段玉裁《說文解字註》說“角為隅”,那麽這個隅(即斜角)與時間有什麽聯系呢?如果以《淮南子》的作者,西漢淮南王劉安及其門客蘇非等人的著書之地長安(今陜西西安)為觀測點,人們在巳時觀察,衡陽、昆吾兩山皆在南方,當太陽運行到衡陽上方,還沒有運轉到昆吾上空時,長安觀測點與衡陽上方的太陽的連線,同觀測點與昆吾上空的太陽的連線形成壹個夾角。這個夾角就是以長安為基準測位測得的巳時與午時這兩個時辰形成的交角。這個交角就是太陽在隅中初臨時與其在正中時所形成的東傾斜角,因此,人們稱這個時段為“隅中”。
《春秋左傳·昭公五年》載:“‘日之數十,故有十時。’(西晉杜預)註:‘日昳為臺,隅中日出,闕不在弟。’”這條註釋也可作運用“隅中”壹詞的古文例證。
七、日中
太陽已經運行到中天,即為正午的時辰。日中表示每天的11~13時。這壹時段用地支命名,稱作午時。
上古時期,人們把太陽行至正中天空時作為到集市去交易的時間標誌,這樣的商品交換的初期活動,就在日中時辰進行。有例為證:“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系辭下》)
《列子·湯問》:“壹兒曰:‘日初出大如車蓋,及日中則如盤盂,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另外,《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與莊賈約,旦日日中,會於軍門。”“日中”在古籍中使用相當頻繁。
八、日昳
“昳”,《說文》釋為“日昃也。”“昃,日在西方時,側也。”
“日昳”,以地支命名,即未時,指每日的13~15時。
這個時間名詞,最初見於《史記·天官書》:“旦至食,為麥;食至日昳,為稷。”又《漢書·遊俠傳》:“諸客奔走市買,至日昳皆會。”“日昳”的意義是,太陽過了中天偏斜向西邊。以中天為界,這時的太陽與隅中之日相對。
九、晡時
古人進餐習慣,吃第二頓飯是在晡時。因此,“晡時”之義即“第二次進餐之時”。這壹時段以地支命名為申時,它指每天的15~17時。古時“晡”與“馎”相通。《說文段註》:“馎,申時食也。……‘馎’,壹作‘晡’引申之義。凡食,皆曰馎。又以食食人謂之晡。”
“晡”(馎)時”,始見於《淮南子·天文訓》篇:“(日)至於悲谷,是謂晡時。”
《資治通鑒·唐紀》裏有使用“晡時”的例子:“晡時,門壞。無濟於城上請罪,進誠梯而下之。”古人還常常以“晡”這個字來代替“晡時”而寫入作品中,如杜甫的《徐步》:“整履步青蕪,荒庭日欲晡。”白居易的《宿杜曲花下》:“但惜春將晚,寧愁日漸晡。”
十、日入
顧名思義,“日入”即為太陽落山,這是夕陽西下的時候。古人用地支稱這壹時段為酉時。它指每日的17~19時。
“日入”壹詞似始見於《春秋左傳正義》:“日入而說,許偃禦右廣。養由基為右,彭名禦左廣。”在《莊子·讓王》中有這樣壹段話:“善卷曰:‘余立於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烯;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身足以休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遙於天地之間,而心意自得,吾何以天下為哉!’”
古時,人們又將“日出”和“日入”分別作為白天和黑夜到來的標誌。《元史·日歷誌》雲:“日出為晝,日入為夜。”當時人們生產勞動、休養生息就是以“日出”、“日入”為基本的簡易時間表的。
十壹、黃昏
指太陽落去,天色欲黑而未黑之時,即19~21時。用地支表示為戌時。
人們為什麽要用“黃昏”來表示這壹時辰呢?《說文》曰:“黃,地之色也。”又說:“昏,日冥也。”夕陽沈沒,萬物朦朧,天地昏黃,“黃昏”壹詞形象地反映出了這壹時段典型的自然特色。
最早使用“黃昏”壹詞的是大詩人屈原。他在《離騷》中寫道:“昔君與我誠言兮,曰黃昏以為期,羌中道而改路。”
“黃昏”這個詞,在我國古代文學作品,尤其是詩詞裏經常出現。如:“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歐陽修《生查子》)詞人在這詞句中把“黃昏”作為青年男女幽會的美好時刻來使用,是極確切的。歷來膾炙人口的名句“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則流露了作者李商隱對自己年華遲暮的慨嘆。
十二、人定
這是壹晝夜中十二時的最末壹個時辰,它指當夜的21~23時,地支命名是亥時。“人定”的意思為:夜已很深,人們停止活動、安歇睡眠的時候。
“人定”最早見於《後漢書·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中臣要害。”
我國古代民歌中第壹首長篇敘事詩《孔L雀東南飛》有“晻晻黃昏後,寂寂人定初”的詩句。宋代吳曾的《能改齋漫錄》中有這樣壹句話:“熙寧二年十壹月,京師每夕有赤氣,見西南隅,如火,至人定乃滅。”了解了“人定”的時間概念,就可以正確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了。
王充《論衡》卷23《?時篇》說:“壹日之中分為十二時,平旦寅,日出卯也。”大約在公元壹世紀初,十二支名與十二時名已配合運用,排定次序。之後,在文學作品中,出現了各種類型的《十二時》歌。在莫高窟發現的敦煌遺書中,大量地保存了這類作品,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去翻翻最近出版的《敦煌歌辭總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