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支與司寇、司寇、姬寇、司寇同宗,與蘇姓同宗。姓斯科特、和寇的人應該表明自己的身份。四口氏族的大多數人都尊蘇奮生為其姓氏的祖先。它源於春秋時期魏國大都督的姬姓,屬於祖官銜。衛國的司寇家族最早應該出自魏康舒。他曾是周王室的大司寇,其子孫以祖官職爵位為氏,稱司寇氏。但壹般認為,根據《族譜》的記載,郭瑋四口家族是衛靈公的後裔。春秋末期,魏國君主衛靈公·姬塬(公元前534年至公元前493年在位)有壹個兒子,名叫公子英(嬴稷),出生在公孫蘭,後來在魏國擔任偵察員。公孫蘭的後人叫紀海,他以其父的官銜為氏,故史稱“司寇海”。戰國初吉人七年(魏亡後八年,公元前469年)農歷五月,他和發動了驅逐魏的運動。後來魏出師復辟,剝奪了司寇亥的權利。司寇海的後代中,大多以祖先的官銜為姓氏,稱為司寇氏。後來壹些省簡改為單姓施思和寇氏,都是代代相傳。比如秦末,秦二世奪得胡亥元年(公元前209年),秦二世被廢為守角,公主角為庶人,家人被強行遷到荒涼的上谷郡(今北京昌平)。據說孫中山的第八代中有壹個叫斯的名人,後來被改成了。他是漢朝著名的風雲人物,雲臺二十八將之壹。
姬姓、司氏、寇氏這壹分支,與自己的姓氏、司氏、寇氏同源,與姬姓、魏姓等同源。姓司、姓、姓寇的人要表明自己的身份。源於夏商時期掌管公安監獄的官職,屬於官職姓。最近有學者說,“在商代和西周早期的金文、甲骨文中找不到司各特的官名,所以司各特的官名稱為西周以後的官職。”這是不對的。事實上,據《禮記》記載,夏商時期就有司寇這壹官職,其職能相當於後來的秦漢魏晉時期的校尉,宋明清時期的刑部尚書,以及今天的司法部長,掌管建國三典,協助國王全面處理法律和司法事務,具體管理法律、刑法、監獄和糾察。周朝建立後,改稱“司寇”為“秋官大司寇”,即秋政府部門的最高長官。在周武王的姬發和周公的姬旦時期,司寇已經是王朝的重要官員,被列為六部大臣之壹。在、(紀,姬胡,公元前974-966年在位)和(公元前965-954年在位)的青銅器銘文中,都已經記載了司各特的歷史。
西周時期,周王室和魯、宋、金、齊、鄭、魏、虞等諸侯國都設有司寇官,其職責是依法驅賊、戮臣。在宋魯國,史氏分為大史氏和小史氏,這在經典《李周·秋官》中有所記載。大斯科特的副手有兩個小斯科特,在宋國和魯國被稱為“小斯科特”。孔子曾在魯國擔任司考之職,後因與掌管國家事務的嵇意見不合而辭職。在宋代,大的是六卿之壹,小的是六卿之外的官員,但職位也很高,但與《李周》記載的小的情況不同。
春秋時期,許多諸侯國還設置司各特官職,其職能不變,還擁有對中國各封建城市行政官員的考核和任免權力。此外,還有其他等級較低的諸侯國,如史書《左傳》中提到的鄭,他只掌管荒獄。與中原夏朝不同的是,春秋時期,楚國沒有“司寇”的官職,而將具有同樣職能的重臣稱為“司敗”。此外,在《論語》中,記載了陳果也失去了官職,這是由於他與楚國關系密切,多次受到楚國的騷擾和牽制,從而影響了陳果的官制。戰國時期,許多諸侯國仍稱刑官為司各脫,職位略低於丞相(宰相),掌管壹國的刑獄,類似於春秋時期的大司各脫。然而,它在趙郭忠被稱為“棒絲口”。秦、楚、魏將相應的刑事官員稱為學者、行政人員或統帥。只有當秦在著名的《雲夢秦律》中將所有看管犯人(俘虜)的胥吏稱為“司寇”,而後漢為了抵禦外敵入侵,將罪犯強制發配到偏遠地區時,才出現了簡單地將俘虜稱為“司寇”的特殊情況。
秦、漢、魏、晉時期,司寇的頭銜是“校尉”,是負責監察京城和地方的監察官,職能與司寇相似。宋明清時期,人們還稱刑部尚書為“大偵察兵”,刑部侍郎為“小偵察兵”。
在大大小小的蘇格蘭人後裔中,歷代都有以祖上官銜為姓氏的,稱之為蘇格蘭人,也有將省籍改為Si、Kous等單壹姓氏的,都是代代相傳,是非常古老的姓氏之壹。他們的姓氏很復雜,無法討論。源於子姓,出自春秋時期宋朝統帥之父,屬於祖官職的姓氏。牛的父親,本名牛的父親,是春秋時期宋武公的兒子司空(公元前765年至公元前748年在位)的侄子。他的父親是司徒皇帝的父親,宋武公的哥哥,他的哥哥是宋軍將軍子固的侄子。傳說牛的父親勇猛善戰,是宋武公時期的得力助手。從宋代戴公時期開始,北方遊牧部落的首領——狄族的首領顏標就經常發動戰爭入侵中原。宋武公繼位後,堅決反擊父親的退讓妥協和以錢媾和的政策。他派擅長打仗的弟弟司徒皇帝率軍抵抗。在著名的“長丘之戰”(今河南封丘)中,司徒皇帝率領左軍,子固率領右翼軍隊。牛爸爸趁機向中國軍隊發起沖鋒,在長丘與常棣展開了激烈的戰鬥。宋軍壹舉擊敗了常棣部落,並俘虜了部落首領之壹司源。但在戰鬥中,司徒皇帝的父親,公子谷的侄子,牛的父親都被殺了。宋武公毅然發動了“長山會戰”,為宋國以後很長壹段時間的穩定發展奠定了基礎。
牛父的後代中,有以祖名為姓的,叫牛氏,有以祖職為姓的,叫司各特氏。後來有的省文書改為單姓司、寇,都是代代相傳。
、司、寇等姓氏與自己的姓氏和紀的氏、司、寇同源,與兒子牛同源。子女姓四口、和寇氏的人應表明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