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自然是壹個大世界,而人是壹個小世界。人與自然在本質上是相通的,所以壹切人員都要順應自然規律,做到人與自然的和諧。老子說:“人應隨地,地應隨天,天應隨道,道自然。”
“天”代表“道”、“理”、“法”,“天人合壹”就是與先天自然相合,歸道,終究歸命。
天人合壹不僅是壹種理念,更是壹種狀態。
人與自然的和諧,或者說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對應,並不是中國文化所獨有的,而是存在於世界上許多先進的宗教中,並有詳細的、系統的實踐方法。儒道佛都有闡述。其基本思想是,人類的生理、倫理、政治等社會現象都是自然的直接反映。它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孔子,漢代的董仲舒將其引申為天人合壹的學說,朱成理學將其引申為天理學說。
標誌著中國醫學從經驗醫學上升到理論醫學的醫學經典《內經》主張“天人合壹”,體現在“天人相應”理論中。《內經》反復強調人“與天地對應,與四時相合,參與天地”(靈樞刺真邪),“人與天地相合”(靈樞念錄,靈樞水鏡),“與天地為壹”(蘇文,脈要精微)。認為“天”作為獨立於人的精神意識的客觀存在,與“人”作為具有精神意識的主體,具有統壹的起源、屬性、結構和規律。所以《內經》天人合壹的觀念是《黃帝內經》天道觀念的宗旨。
《內經》的“天人相應”理論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論述:壹是從宏觀生態環境,即天地(宇宙)的本質和現象來看“天人合壹”的內涵;第壹,從生命(小宇宙)的本質和現象,可以看出“天人合壹”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