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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圖書輔文種類有哪些

圖書輔文的類別很多,它們的撰寫要求、表現形式與編排方法也都各有特點。這裏主要介紹常用、常見的壹些輔文種類。壹、封面文字和書名頁文字封面文字是圖書的面封、底封和書脊上應設置的文字,如書名、作者名、出版者名等。書名頁文字是扉頁、版權頁和附書名頁上應設置的文字,如版本記錄、圖書在版編目數據等。二、內容提要、作者簡介、出版前言、出版後記、凡例和封面宣傳語內容提要是對圖書內容和特點的簡要介紹和說明。作者簡介是對作者的身份等的簡要說明。出版前言是以出版者的名義,從編輯工作的角度,向讀者作的交代文字。出版後記是編輯完成編輯工作之後所寫的文字。凡例是說明書籍內容和編纂體裁的文字。封面宣傳語是置於圖書面封、底封或腰封上,對本書作評價、推薦的宣傳文字。三、序、前言序和前言統稱“序言”,是置於正文前的獨立文章。序亦稱“敘”,前言亦稱“引言”、“前記”、“寫在前面”等。序與前言的內容和要素基本相同,但在習慣上序多用於學術價值、文化內涵較高的作品,而前言多用於教材和演繹作品。序可以分為自序、他序、代序、原序、譯序、修訂版序、第×版序等。自序由作者撰寫,內容壹般包括該書的創作意圖、基本內容、編撰體例、寫作背景、資料來源、撰稿過程、主要特點、存在問題、讀者對象以及作者的寫作分工、所獲幫助等,都是不宜寫入正文而又有必要向讀者交代清楚的問題。他序由他人所撰寫,但署為“序”即可。他序可以不止壹篇,內容壹般包括作者介紹,對作品的分析、價值評判以及就某些問題所作的深入探討等。如果自序與他序同時存在,他序應在自序之前,以示對他序作者的尊重。代序是指被作者選用來代替序言的某篇文章,“代序”兩字放在該篇文章標題後的括號內即可;有了代序,不應再有自序或他序。原序壹般只存在於引進版圖書或編選圖書中,指的是原著作者的序。譯序也壹般只存在於引進版圖書中,除了說明翻譯緣由、翻譯過程、翻譯分工的文字之外,也可以介紹原作者的基本情況、創作意圖、寫作背景以及作品的基本內容與對其的分析、價值評判等。如果譯序與原序同時存在,譯序應在原序之前,以示譯序介紹的是包括原序在內的作品整體。修訂版序或第×版序只在該書出修訂版(不是重印)時才存在,壹般是因新版中對原來內容有了補充,對原來觀點有了修正,需要在新序中加以說明;新序與舊序同時存在,舊序應標明版別(如“初版序”),新序應在舊序之前,以示新序介紹的是包括舊序在內的作品整體以及其中包含著的變化、發展。序的長短不限,重要的是必須言之有物,盲目的自賞或廉價的吹捧是自序或他序的大忌。四、跋、後記跋是放在書末的說明性文字,它的內容、要素與通常所說的“後記”、“附記”相似。跋是相對於序而言的,而後記、附記則是相對於前言、引言、前記、緒言等而言的。跋、後記與序、前言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序與前言壹般說明本書的創作意圖、基本內容、編撰體例和讀者對象,而跋與後記則或補充序與前言之不足,或對稿件完成後的新情況加以說明,或對他人在寫作過程中給予的幫助致以謝意等。譯後記只存在於翻譯圖書中,在該書無譯序或譯者前言時,譯後記有代替譯序、譯者前言對原作者和作品進行評介的功能;如有譯序或譯者前言,譯後記則重在說明譯校過程及其他技術性問題。跋和後記壹般應由作(譯)者撰寫,少數也有請他人撰寫的。跋排在圖書的出版後記之前。五、目錄目錄或稱“目次”,是圖書正文前表明該書基本內容和層次結構的部分,壹般包括正文及部分有關輔文的標題,兼有檢索性和介紹性功能。有多級標題的圖書,至少應收入兩級,三四級及以下標題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收入目錄。設置目錄內容要堅持詳略得當的原則,避免巨細不分的煩瑣。圖書如果系多人合集,每篇作品的標題後面應有作(譯)者名。序言、後記、跋等如系他人撰寫,亦應註明姓名。所列各級標題均應標明其在書中的頁碼。目錄壹般由作者編制,編輯進行檢查核對、修正補充,但也可由責任編輯編制。目錄中的各項頁碼,在三校結束以後由校對者填人。六、註釋註釋是以簡短的詞語對圖書內容或文字所作的說明。註釋的類別比較多,情況也各有異同:有解釋詞語、符號、外文的,有交代資料來源、引文出處的,有對正文內容加以訂正、校勘、補充的,有進行評論、闡發的。隨附於正文中的夾註或附註(對正文中詞語所作的詮釋或對引文出處附帶的說明,夾印於正文之內,字級或字體常與正文不同並用括號隔開),本書將其視為正文的組成部分,而其他類別的註釋則列入輔文範疇。這裏列舉的是較常見的幾種主要的註釋形式。1.腳註。也稱“邊註”、“頁末註”。它或對正文中詞語作詮釋,或對引文出處作說明,或對文中內容加以訂正、補充及作闡發性說明等。內容為引文出處的腳註應包括壹定的基本著錄項目,詳見本書第八章的第五節。2.文後註。它的內容與腳註相同,集中印於圖書正文的某壹部分之後(按該部分的性質,又可分“段後註”、“章後註”和“篇後註”)或者全部正文之後(即“書後註”)。被註文字按先後順序編列註碼,文後註的序碼須與其壹致。3.呼應註。此類註釋多見於古籍選註本。某壹詞語在前文中已有註釋,若其再次出現,則以此註說明參見前某頁某註;或根據該詞語在不同地方的用法差異進行說明,各有側重,互相呼應。4.譯註。第壹種含義是指對古籍作品的內容既加註釋又以語體文進行翻譯;第二種含義是指翻譯圖書中譯者加的註釋。5.自註。這是本書作者加的註釋。6.原註。這是古籍、翻譯圖書、多人合集的某部分內容中原作者的註釋。7.編者註。這是主編者或出版者在選編或編輯過程中加的註釋。各類註釋的分類原則並不壹致,包含的內容亦各有側重,因此在實際表現時會有交叉(如腳註、文後註往往可以是自註,也可以是編者註、譯者註)。七、附錄這是附於圖書正文後面的,與正文沒有直接關系或雖與正文內容有關但不適宜放入正文的各種材料。從狹義的角度看,它包括對正文內容有所增補的文章、文件、圖表等有關資料;從廣義的角度看,它還包括參考文獻、譯名對照表、索引、大事年表等。附錄可由作(譯)者完成,亦可由編輯視需要而制作。附錄的制作要求是簡明、可靠、新穎、實用。八、參考文獻這是無法在腳註中壹壹註明引文出處時,在全書正文之後或各部分之後壹並列出的參考、引用資料名單,其中應包括的基本內容項目詳見本書第八章的第五節。參考文獻壹般由作者完成。列參考文獻的原則是精要、實用,所列的應是作者參閱過的有實際價值的文獻。參考文獻的刊印既表現出學術規範的要求和對原作者的尊重,也為讀者的查檢、研究提供方便。九、索引索引亦稱“引得”、“通檢”,是將圖書中的專項或多項內容按壹定次序編排的檢索工具。索引是辭書的必備內容,學術著作和資料書亦應配有索引。按標目可分為主題索引、人名索引、地名索引、詞語索引、作者索引、文獻索引、筆畫索引、綜合索引、引文索引等;按印制形式可分為書後索引、單卷索引等。編排的次序通常有外文字母順序、筆畫順序、部首順序、漢語拼音順序、分類或主題順序等。索引有時由作者完成,但有經驗的編輯或其他有關的出版工作人員可以將此項工作做得更好。編制索引的原則是條目齊全、簡明,編排科學、規範,易於檢索。索引應置於跋或後記、出版後記之前。十、大事年表大事年表是按年月日順序記載重大事件的表格,兼備參考性和檢索性功能。附於某本圖書中的大事年表多為與該書基本內容相關的某壹方面的內容,少數亦有提供全面背景的。大事年表壹般由作者完成。編制的原則是全面而詳略得當、簡潔而有利參考。十壹、名詞解釋名詞解釋是對正文中壹些專門名詞的說明,多用於社科、科普類圖書與翻譯圖書。它壹般由作者撰寫,亦可由編輯撰寫。撰寫原則為簡明扼要。十二、譯名對照表譯名對照表是將有關的中外人名、地名、事物名及其他專有名詞的原文與譯名對照列出的表格,兼備參考性、檢索性和說明性功能。壹般翻譯圖書、涉及外國事物較多的工具書和其他圖書常附譯名對照表於正文之後。它可以按漢字排序,亦可以按外文排序。譯名對照表可以按照規範的出版物編制,並由作(譯)者或編輯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補充。十三、其他輔文除了上述幾種之外,屬於圖書輔文的還有口號頁文字、呈獻頁文字、題詞頁文字、勘誤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