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成書於乾隆三十年(1765),歷經三十年更新,更加完備。首次發表於同治三年(1864)。《本草綱目》實際上是李時珍《本草綱目》的續篇。該書十卷按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糧、菜、器、禽、獸、鱗、蟲分類,對《本草綱目》中的藥物引經據典(涉及文獻600余種)進行補充和修訂,增加了716種藥物。書的開頭還有壹篇“是非”文章,糾正了《本草綱目》中的幾十處錯漏。是研究《本草綱目》和明代以來藥物學發展的非常重要的參考書。是清代最重要的本草學著作,歷來為國內外學者所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