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典的定義來看,流氓的定義大致如下:壹是指無固定住所的流浪人員。二是指所謂野蠻人。如《漢語大詞典》解釋:“今天,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寧,專門從事不良行為的人,也叫流氓,和流氓是壹樣的。”(《漢語大詞典》第19卷,中國學研究所出版,第205頁)從這兩種解釋來看,它們的第壹層含義是詞源的解釋,屬於廣義的概念;第二層含義屬於社會學的解釋,屬於狹義的定義。羅主編的《漢語大詞典》對“流氓”壹詞的解釋是:壹是最初指無業人員,後指除了作惡以外什麽也不幹的人。二是指展示淫穢的手段,不守規矩,邋遢的行為(《漢語大詞典》第五冊,1263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版)。再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1)原指遊民,後指無所事事但作惡多端的人。(2)指有放任、懈怠、使用淫穢手段等不良行為的人。”(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1996版)從上述詞典中的解釋來看,基本上是從兩個方面來解釋的:壹是指職業方面的“無業”;第二,在行為上,就是“不務正業,做臟事,作惡多端。”
以上只是來自部分詞典的解釋,還有其他來自文獻的解釋。大致情況如下:馬克思、恩格斯在早期著作《生產黨宣言》中揭示了“流氓”壹詞。在書中,“流氓無產階級”壹詞已有如下解釋:“流氓無產階級是舊社會最底層的消極腐敗的壹部分。他們有時被無產階級革命卷入運動,但由於他們的整個生活條件,他們更願意被收買,做反動活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62、254頁)《生產者黨宣言》也認為,中世紀被反動派稱贊的流氓是勇敢的、無情的,以“懶惰”作為其相應的補充(《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6544頁)馬、恩對這個階級的認識集中在社會地位、社會階級、行為特征三個方面,即“舊社會最低階級”,即這是對流氓無產者基本素質的深刻揭示。馬、恩對“流氓無產階級”性質的揭示有其深刻的階級特征,他們更關註這個社會階層的政治特征,這是獨壹無二的。後來,《大英百科全書》引入“流氓無產階級”這壹概念時,是以《生產黨宣言》為依據的。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文同書院做題為《流氓與文學》的演講時,曾這樣定義“流氓”二字:“流氓等於流氓加壯漢,再加三百個背書。引起流氓行為的大概有兩點:壹是孔子,也就是儒家思想;壹個是墨子的弟子,也就是夏。這兩個東西本來也很好,但是思想墮落了,就漸漸成了‘流氓’。”(引自1992 65438+10月16的文學報)文章中的“流氓”、“壯士”、“三百代言”等詞匯都是日語詞匯,即流氓、無賴、潑皮的意思。這裏用的日語詞匯,大概和日本早期發表這篇文章有關。但除了“三百代言”這個稱呼,其他諸如“流氓兒子”、“壯士”等稱呼在中國自古就有,也被解讀為流氓。
此外,在《流氓之變》壹書中,萬艷·邵原對“流氓”的定義是:流氓“是愚昧無知、脫離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田地,因而沒有正當營生可以依靠的社會底層成員;作為流氓,“劉”二字的含義還可以包含或引申出往不好的方向進化、放縱成弊的內容。總之,‘流氓’壹詞大致可以定義為:指不務生產,在社會上遊蕩,基本行為特征是背離傳統道德文化,破壞社會秩序的不良分子。”(萬艷袁紹:無賴之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