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證,該墓的主人名叫“喜”,生前曾擔任過縣的令吏,參與過“治獄”,這些竹簡可能是墓主人生前根據工作需要對秦朝的法律和法律文書所作的抄錄。
睡虎地秦墓竹簡計1155枚,殘片80枚,現將其分類整理為十部分內容,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編年記》、《語書》、《為吏之道》、甲種與乙種《日書》。其中《語書》、《效律》、《封診式》、《日書》為原書標題,其他均為後人整理擬定。竹簡長23.1~27.8厘米,寬0.5~0.8厘米,內文為墨書秦篆 ,寫於戰國晚期及秦始皇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