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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應該怎麽寫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比如說廣東廣州。

籍貫(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壹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擴展資料: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國範圍內重新填寫新版《幹部履歷表》時,中***中央組織部和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填寫說明”的解釋,。祖父的長期居住地,大多數與祖父的出生地、戶籍地是壹致的。

如果祖父出生地與戶籍地不壹致的,也最好填寫長期居住地壹致的出生地或者戶籍地作為籍貫。

壹般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區/澳門特區/+縣/縣級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

省級和縣級、鎮級行政區劃中間不寫地級區劃(地級市)名稱。把如今的行政劃分地對照 祖輩的長久居住地。

部分少數民族分布區:自治區/省/直轄市+自治縣/縣/縣級市+民族鄉/鄉/鎮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旗/自治旗(縣級)/縣/市轄區/縣級市/+民族鄉/鄉/鎮

韓國:道/廣域市/漢城(首爾)/濟州+邑,區,面/洞,邑,面/區/洞,邑,面

朝鮮:道/平壤,羅先,南浦市/新義州特區+ 邑,區,面,裏,勞動者區/區域,郡/ 洞,裏、郡、勞動者區

日本:縣,大阪府、京都府/道/東京都+市,町,村,郡,區/支廳/特別區

越南:坊(或鄉)、郡(或縣)、市、省

蒙古:盟(省)/烏蘭巴托市+蘇木/區,小區

參考資料:

籍貫-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