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歷史研究法,又叫歷史考證法。民俗學既是壹門現在之學,也是壹門歷史之學。民俗學對任何壹種民俗事象的研究都離不開對它的歷史過程的考察。所謂歷史研究法,就是要追溯民俗事象的縱的歷史聯系。歷史研究法,是許多學者早就采用了的。在民族學研究中,學者們經常采用歷史文化殘余分析方法。所謂歷史文化殘余,是指現代各民族中還以某種變形的形式保留的許多文化現象。我們可以通過這些現象的分析研究,恢復歷史的本來面貌。十九世紀的許多學派,如神話學派、儀式學派和進化人類學派等,曾用比較語言學、比較宗教學、人類學的觀點和方法來解釋民俗現象,而且大都把民俗作為文化“遺留”物來對待。十九世紀晚期,芬蘭歷史地理學派及其方法形成,這時民俗學(主要是民間文學)才有了自己的壹套方法。民間文學是民俗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民間文學的歷史研究方法,對整個民俗學的研究也是適用的。任何壹類民俗事象的產生、發展和演變都表現為壹定的歷史過程,許多民俗學事象不僅現在仍在民間流傳,而且在歷史文獻中早有記載,借助古籍文獻資料,可以追溯某壹民俗的原始形態和它以後的發展和今天的傳承。
3.比較研究法。這是各種科學,不管是人文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可以采用的壹種方法。但是,對於民俗學,似乎更特殊地需要它。
比較研究法作為壹種科學的研究方法,在“五四”運動之後,隨著我國民俗學研究的開展從國外介紹進來,而且首先運用在我國民間文學研究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如神話學的研究,民間故事的研究和歌謠研究等。近幾年來隨著民間文學和民俗學研究的深入,比較研究法引起越來越多的研究者的註意。所謂民俗學的比較研究法,是指在民俗學研究中將不同民族、不同地區、不同國度的民俗事象拿來作比較,從而找出各類民俗事象之間的縱的和橫的聯系,探討某壹民族民俗產生、發展和演變的規律的方法。由此看來,比較研究法便可分為兩種:歷史比較法和類型比較法。歷史比較法,是對歷史上有關系的民俗事象加以比較,找出某壹民俗事象的歷史聯系和不同歷史時期產生的變異和原因。它在研究某壹民族民俗的特征、分布及文化史方面被廣泛采用。這種比較研究法常常被限制在壹定的範圍內進行,比如壹個民族、壹個地區、壹個國家,有時也可能是某壹具體的民俗事象。類型比較法是將歷史上沒有關聯的民俗事象,作橫向的排列比較,探討它們之間的交流和影響。這種方法重點在橫向比較,所以它常常將眾多的民俗事象進行分類比較,以探討同壹類民俗事象的傳播和變化幅度。在民俗學研究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現象:孤立地看,某壹民俗事象並不見得有什麽特點,也似乎和別壹地區的民俗沒有什麽聯系,但是如果將不同地區的同壹類民俗在壹起作比較,不僅特點很快明顯起來,而且這壹類民俗互相之間的聯系和影響也十分清楚,即使是沒有聯系,我們也很容易找出這壹民俗產生和流傳的原因來。民俗學和民間文學中“中心起源說”和“心理***同說”就是這樣得出的。
除歷史比較法和類型比較法之外,有時學者們還采用深度的區域比較法,控制比較法和交叉比較法。區域比較法,是為了使比較深入而采用的方法。它將比較的範圍限制在壹定的區域內,由此出發將這壹區域的特殊民俗事象加以比較,區別類型,然後再和民俗學總的分類發生聯系,進行比較。所謂控制比較法,是指研究者先要分析不同民俗的構成,然後再去了解這壹民俗的全部內容和形成過程(歷史)。這樣對某壹民俗的結構和歷史的前後關系在研究中都可以照顧到。交叉比較法,是指在更大的範圍內,從世界各民族民俗事象中,抽出某壹部分,作統計分析,由此說明某壹類民俗在世界範圍內產生、演變和發展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