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第53號訓令——《通令采用新式標點符號文》,我國第壹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從此誕生。
但事實上中國從先秦時代就已經有標點符號,可以從20世紀以來的考古文物中見到,只不過這些符號沒有統壹的標準罷了,中國古代只不過沒有現代的標點符號,而不是沒有標點符號。
1920年,在陳獨秀、胡適等人的支持下,在上海經營壹家小出版社的汪原標點、分段並出版了《水滸傳》,這是中國第壹次使用標點符號出版古典書籍。標點符號的使用,對中國的白話文的推廣使用起了很大的作用。
擴展資料位置
1、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壹般占壹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現在壹行之首。
2、引號、括號、書名號的前壹半不出現在壹行之末,後壹半不出現在壹行之首。
3、破折號和省略號都占兩個字的位置,中間不能斷開。連接號和間隔號壹般占壹個字的位置。這四種符號上下居中。
4、著重號、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下邊,可以隨字移行。
百度百科——標點符號